涉嫌貪污100余萬 原玉屏分院院長、藥學士受審
本港訊 2009年,原凱里鐵路醫院玉屏分院(以下簡稱“玉屏分院”)分院長李永目及原該分院藥學士(藥劑士)陳洪因涉嫌套取國家醫保資金100多萬元被檢察機關以涉嫌貪污罪逮捕。4月6日,岑鞏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4月6日上午9時許,被告人李永目及陳洪被帶到了法庭。審判長宣布開庭。庭審中,檢察機關指控,2005年12月14日,凱里鐵路醫院(現為凱里第二人民醫院)聘任被告人李永目為玉屏分院院長,根據相關協議的約定,聘任期限從2006年1月至2009年12月,同時將被告人陳洪調到玉屏分院工作至2008年2月。
到玉屏分院就任后,為獲取非法利益,李永目采取由醫生姚某某、鐘某某等填寫鐵路職工醫保假病歷(填一份100元)、護士王某等填寫護理記錄,后由陳洪及藥房管理人員姚某輸入病人信息而上報醫保部門的方式套取國家醫保資金,先后虛列鐵路退休職工、在職職工共183人住院391次的病歷及有關信息,總計套取國家醫保資金1018799余元。案發后,李永目退交了贓款37.5萬余元,陳洪也將李永目交給她的10萬贓款退還。
檢察機關認為李、陳二人系共同犯罪,其中李是主犯、陳是從犯,并以貪污罪提起公訴。據悉,檢察機關在案發后對183名被虛列住院就醫的職工進行調查,調查情況均在公訴書上體現,所以,檢察官宣讀公訴書時耗費了10多分鐘的時間。
55歲的李永目帶病受審,他身患高血壓、糖尿病等病癥,此間頸部又長出了包,因而,坐在被告席上,他勾腰低頭,臉上表情痛苦,只有法官和控辯雙方發問時,他才勉強抬起頭來。此外,他經常喝水,記者注意到,在上午的庭審中,他連喝下了3瓶礦泉水。由于生病的原因,李永目在庭審中話不多,進入辯論階段,幾乎都是辯護人代言。他說,套取資金是為了玉屏分院,為解決就業,幾乎用于了醫院的支出。李永目還承認“友情贈送”了陳洪10萬錢,但他否認這筆錢是從套取的醫保資金中抽取的。
被告人陳洪今年32歲,就收受10萬元贓款的事宜,陳洪在庭上稱自己“說了謊”。因為此前,在接受檢察機關調查時陳洪說10萬元是李永目給她的“封口費”,而真實情況是,李永目曾承諾在陳洪買房子的時候幫她一把。這10萬元算是兌現承諾。“我要面子,不想讓大家知道我們的關系,所以說了謊。”陳洪說。在進行法庭最后陳述時,陳洪當庭認錯,請求法庭給她機會。
值得一提的是當天,李永目的女兒以及陳洪的母親等也到庭上旁聽,她們幾度流下淚水。
檢察機關認為李永目等套取國家醫保資金占為己有,符合貪污罪的構成要件。但李永目的辯護律師焦仁政則認為李是否犯貪污罪值得商榷。
焦仁政向法庭出示了大沓票據,證實了李永目套取的醫保資金用于了醫院的支出,沒有出現個人非法占有現象。焦仁政根據掌握的證據情況算了一筆賬。結果是玉屏分院的支出費用和收入費用(包括套取的醫保資金在內收入約為263萬余元)基本持平。他認為,在收支持平及檢察機關未對玉屏分院承包期的財務進行審計(不審計就無法得出具有法律效率的數據)的情況下,無法作出李永目等人是否非法占有國有財產的結論。因此,焦仁政認為李永目無罪。
陳洪的代理律師也就其收受的10萬元不屬于贓款等事宜進行了辯護。由于此案復雜,岑鞏法院決定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