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被車撞倒 交警24小時找尋
本港訊 ( 唐光新 鄧德民)5月1日上午,發生的雷山縣城的“4.29”交通肇事逃逸案“受害者”的父親專程來到縣交警大隊,緊緊握住辦案民警的手,再三感謝民警高度負責的崇高精神。
4月29日20時10分,雷山縣交警大隊接到群眾報案稱:“在縣城新興大道方向機廠門口,一輛墨綠色皮卡車撞到一個小孩后,往凱里方向逃逸,被撞倒在地小孩一分多鐘后也爬起來往方向機廠的小路跑走了。
案情就是命令,民警立即趕往現場。經現場初步調查,得知肇事車輛尾號為“129”,貨廂上裝有兩只大塑料桶,勘查人員在現場上提起了兩塊疑似車輛中網的殘片。了解大致情況后,大隊立即啟動交通事故逃逸應急處置預案,組織警力重點在廣場附近查找攔截肇事車,同時派人在現場周邊尋找知情人,查找被車撞倒的小孩。21時,負責在廣場附近巡查的民警在廣場小區內找到一輛皮卡車,經與現場遺留的散落物比對,并通過網上查詢,找到了該車車主及駕駛人,駕駛人朱某也承認了一小時前在方向機廠門口撞倒一小孩的事實,但駕駛人朱某辯稱,出事后,他立即停車下來看,可小孩爬起來立即跑掉了,朱某以為小孩沒有受傷,就開車走了。
大隊民警沒有因為查獲肇事車輛而有半點興奮,因為被撞小孩一直沒有下落,是誰家的小孩一時難以查明,小孩受傷程度更是不得而知,并且小孩惹事后又往往不敢跟父母親說明,萬一傷到內體或頭部不及時治療,后果不堪設想。因此,大隊立即與丹江派出所取得聯系,請求增派片區民警協助,對現場周邊的常駐居民、流動人口租住房開展了尋找被撞小孩行動。同時,派出民警對縣城所有門診進行排查,至4月30日凌晨2時,均沒有發現任何線索。4月30日,大隊把查找范圍擴大到城郊的農戶,也沒有找到因車禍受傷的小孩。到了晚上19時,辦案民警在進入一戶加工米粉的出租屋調查時,發現一個6歲左右的小男孩在看見警察時躲躲閃閃,樣子十分怪異,經詳細了解后,終于證實了這個姓吳的小男孩就是當晚被車撞倒后又立即爬起來跑掉的受害者,當晚跑回家后,雖然有些疼痛,但又不敢跟父母親講。因此其家長一直被蒙在鼓里,直到警察找上門來才知道出了事。
4月30日晚,小孩被送到州醫院作了全身檢查,在確認沒有任何傷害后,大隊全體民警才終于松了一口氣。5月1日上午,當小男孩的家長在得知辦案民警為了查找這個小孩,連續24小時沒有好好休息的情況后,專程來到交警大隊,感謝辦案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