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縣律師法律援助民工獲賠39.7萬
2011年1月17日,三穗律師為本縣良上鄉提供法律援助工傷民工周某某為時一年的工傷賠案件畫上了圓滿的句號,為其成功討回工傷賠償款39.7萬元。切實的維護了三穗縣籍外出務工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彰顯了法律的公平正義,為三穗縣外出務工人員起到了保駕護航的示范作用。
周某某現年46歲,是三穗縣良上鄉貴溪村人,自2007年來一直在浙江省湖州市南潯經濟開發區某地板廠務工。2010年1月16日下午16時左右,在上班時間不幸被機床致傷左臂上肢,造成左手肘關節以上缺失,左手上背高位截肢,廠方將其治愈后就不愿依法賠償。周某某多次向廠方提起工傷索賠,廠方以周某某違規操作為由,只愿意補償部分殘疾費用,而拒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等相關費用。周某多次向廠方提出索賠未果后,又沒有其他解決辦法,心情沉重地踏上了回家的路程。他在回到家的第一時間里找到了良上鄉司法所,訴說了工傷經過并陳述家庭的困難。根據周某反映的實際情況,司法所所長周樂亮立即向縣法律援助中心請示,為其提供法律援助。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安排下,劉開鑫律師受貴州永凌律師事務所指派隨即與周樂亮所長一同趕赴浙江湖州維權。經與廠方多回合協商,周某的工傷索賠有了一線希望,廠方同意賠付周某某14萬余元。但是,根據律師查閱相關資料預算,離依法應當賠償的工傷賠償款數額相差實在太大。
周某某的實際情況是,他是家庭收入的主要經濟來源,自周張某受傷后,周某某的家庭經濟幾近到了山窮水盡的地步。根據律師預算,周某某的勞動能力等級符合三級傷殘的標準,加上安裝假肢費、護理費、停工留薪期工資等費用,實際賠償數額應在597434.69萬元。因為多次協商未果,辦案律師不得不往返五次通過走法律程序去解決。經勞動能力簽定和工傷認定,周某被認定為工傷,勞動能力等級為三級傷殘。2011年1月7日,周某向該區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勞動仲裁申請。在大量事實和法律面前,廠方負責人不得不接受現實,在懇求申請方原諒并作出一定讓步的情況下,最終在調解協議書上簽字撂印,同意賠償共計39.7萬元,周某某的工傷索賠案在整整一年內得到圓滿解決。17日上午,周某某一家人快快樂樂地回到了家鄉歡度新年。(劉開鑫 特約記者 楊榮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