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躲六年 受交警感化自首
3月7日,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車肇事致一死兩傷的羅某到三穗縣交警大隊投案自首,自此,歷經6年多因2004年“2.17”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逃逸案件成功偵破。
2004年2月17日,羅某(男,漢族,1977年7月8日出生,三穗縣八弓鎮新寨村中寨組人)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出租車在縣城載楊某、楊某、楊某等三人駛往白茶溝(小地名),于17時30分行駛至兩(路口)三(穗)線29KM+880M,將車駛出路外翻車肇事,造成車輛受損及3名乘車人受傷,事故發生后羅某棄車逃逸,楊某于2004年6月27日救治無效死亡,三穗縣交警大隊經多方對羅某進行搜捕均無所獲。此后6年多時間羅某渺無音訊,受害人家屬非常氣憤,因喪葬費用等問題多次來大隊反映情況。為避免矛盾,大隊領導親自向受害家屬保證,該案件不偵破,大隊誓不罷休。
憑著為受害家屬討回公道,維護法律尊嚴的信念。6年多里,大隊堅持不懈的前往犯罪嫌疑人羅某家中做思想工作。并與其周圍村民溝通,得到村民支持,表示發現羅某回家一定及時報告,就這樣在其家附近編織了一張無形的大網。2011年3月6日,大隊事故民警接群眾電話舉報稱羅某已回到家中,接報后,民警立即把這一情況匯報給大隊領導。大隊領導高度重視,立即啟動事故逃逸應急預案,組織民警前往八弓鎮新寨村中寨組其家中。可到達后并未發現羅某的蹤影,憑著職業的敏感,執行此次任務的民警認定羅某并未離開,于是便耐心的對其家人做思想工作,同時宣傳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動員他們以實際行動與交警部門配合,爭取到對羅某的寬大處理。經過一番思想斗爭,羅某家屬答應做其思想工作。
2011年3月7日,羅某在其弟弟的陪同下來到三穗縣交警大隊投案自首。目前,羅天培已被縣檢察院批捕,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唐光新 張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