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農民工訴訟的“綠色通道”
2011年3月25日,凱里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對農民工吳學忠人身損害賠償一案審理終結,為其討回了10000余元的賠償款。在法院辦公室,吳學忠向承辦法官表示了感激之情,感謝法院關心農民工,幫他維護了權益,追索得醫療、誤工等賠償款款。
吳學忠系銅仁路橋公司承包的虎爐路工程項目二標18米擋墻工地上的工人,2010年12月4日上午在搬運石料過程中,不幸被石頭砸傷右手,致使右手無名指骨折,隨后在黔東南州人民醫院接受治療。吳學忠因土地被征用,本就是失地戶,靠領政府發的低保生活,治療費對其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只好給家人朋友借錢醫治。后來多次要求公司賠償,但一直沒有結果,無奈之下,只好向法院尋求幫助。法院在接到這個案子后,從多方面給予了吳學忠幫助,從訴訟費繳納到案件的審理,都為他打造了訴訟“綠色通道”。為了能讓他盡早得到賠償款,好好接受治療,辦案人員接案后,一方面向吳學忠了解情況,做好安撫工作;另一方面,傳喚貴州銅仁地區路橋工程公司的相關負責人做好釋明工作,曉以利害關系,希望其主動承擔賠償義務。起初對方態度強硬,拒不履行,承辦法官又想方設法,多方調解,通過不懈努力,終使案件出現轉機,在法官的引導下,吳學忠和貴州銅仁地區路橋工程公司達成和解協議。
2011年3月25日上午,當承辦法官通知吳學忠來法院領賠償款時,吳學忠熱淚盈眶,雙手緊握法官的手,表示感謝,他說:“這些賠償款可能對于其他人來說不算什么,但對于我們農民工而言,是很重要的,是我們用血汗換來的。我沒想到這么快法院就替我拿到了賠償款,非常感謝法官,你們真是人民的好法官,處處為人民辦實事,維護了我們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胡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