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標準設置消防設施 木材加工廠被罰8000元
近日,雷山縣宏發木材加工廠因存在消防設施、器材配置、設置不符合標準的消防違法行為,被雷山縣消防大隊責令限期改正,并依法給予罰款8000元的行政處罰。
2011年9月1日,大隊消防監督員在對位于雷山縣大塘鄉宏發木材加工廠進行日常消防監督檢查時發現,雷山縣大塘宏發木材加工廠廠區面積5000余平方米,未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和室外消火栓系統,違反《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規定,大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給予了雷山縣宏發木材加工廠罰款8000元的處罰。(張正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