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里城管執法推出“首違不罰”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凱里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從11月份起,對首次違反未造成嚴重較大危害后果并能及時糾正、積極配合執法人員工作的違法違規行為,只予以教育,不進行處罰。
據介紹,“首違不罰”制度主要適用范圍包括在城區內亂搭亂建、亂堆亂放、亂吊亂掛、亂貼亂畫、占道經營、超門面經營、流動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隨意張貼廣告的劉仕偉是享受凱里“首違不罰”制度的第一人。近日他在牛場壩路口張貼野廣告,不料被城管執法人員“逮”個正著,按照《貴州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執法人員可給其處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但劉仕偉認錯態度好,自覺將亂張貼的16張“野”廣告進行清除,還主動上繳了未張貼完的210張“野”廣告,執法人員認定他的行為適用于“首違不罰”的制度,決定免除了對劉仕偉的處罰。
為便于今后進行執法和管理,對像劉仕偉這樣的違章人員,城管執法人員還將其違規行為記錄在案,并讓他們簽字認可,然后輸入違章數據庫。據悉,實施“首違不罰”制度以來,凱里市區違章案件以及各類“城管糾紛”與同期相比減少了46%。(羅茜 張貴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