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氣超標案"車主勝訴 法院一審判決:退車
今年8月30日,凱里市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轎車毒氣超標案”,引起廣泛關注。近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令有毒轎車經銷單位——貴州萬友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凱里分公司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返還消費者張英才購車費、車輛購置稅、保險費等總計63926.33元。
新車氣味刺鼻
祖孫三口染病
在庭審中,張英才說,去年5月14日,他在萬友公司購得“長安悅翔”轎車一輛,使用近四個月后,他發現車內氣味刺鼻、刺眼,“催”人淚下且感覺鼻腔及喉咽不適。就此,萬友公司回復說這種氣味新車都有,一段時間就會消失。
于是,張英才和老伴朱大珍繼續使用這輛車,每天負責接送上幼兒園的三歲孫兒。但到去年10月,車內氣體仍然讓人不堪忍受,張英才又向萬友公司反映,該公司對他的轎車進行了一次清洗。然而,兩個月后,問題更加嚴重,老張、老伴以及孫兒出現了類似感冒的不良反應,胸悶、心悸、咳嗽、頭疼……其孫兒除具有上述反應外,還出現了嘔吐現象。張英才再次找到被告,質疑車內甲醛超標。被告以“未經檢測,無科學依據”為由,不予理睬。
今年3月,因體質下降,老張一家三口到醫院就診,醫生查明他和老伴患上了“支氣管炎肺部感染”以及“肺氣腫跡象”,而他們的孫兒則是腎功能偏差。
3月28日,張英才請有關機構對轎車內的空氣進行了檢測,結果表明,使用近一年的轎車內甲醛、苯、TV0C等五項有毒氣體含量超標。就此,老張認定,他們體質下降、病痛不斷與此有關,在協調未果的情況下,他一紙訴狀將萬友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賠治療費用、精神損失等總計7萬多元。
廠家商家稱
轎車通過環保認證
萬有公司和本案第三人,即車輛的生產廠家重慶長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說,張英才購買的“長安悅翔”轎車是合格產品,通過了國家質量和環保方面的認證。同時強調“凱里愛尚家室內環境服務部”不具備檢測汽車內有毒氣體是否超標的資質,所以由它提供的檢測報告不可信,無法律依據。此外,被告還認為張英才一家三口患病與汽車甲醛超標不存在因果關系,因為從庭審的情況看,張英才拿不出相關證據。
對此,張英才表示確實未能拿出有力證據來證明自己的觀點,但他認為此時適用于舉證責任倒置,即由萬有公司以及長安公司舉證。
法院一審判決
商家全額退款
法院審理查明,車輛在使用過程中存在車內空氣刺鼻、刺眼等現象,致人鼻、腔以及喉嚨均感不適。后來,原告張英才委托凱里市愛尚家室內環境治理服務部對其車進行車內空氣質量檢測。檢測結論為,車內甲醛超國家標準3倍,苯、甲苯超4.5倍,二甲苯超3倍,車內無氨氣,TV0C超1.8倍。
法院認為,張英才購買的轎車經檢測車內有害氣體超標,說明該車室內存在缺陷,與張英才一家三口診療結果存在因果關系。
法院采納了張英才舉證責任倒置的訴求,法院認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因缺陷產品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產品的生產者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承擔舉證責任。在本案中,萬友公司以及長安公司未能舉證證明原告所購車輛室內有害氣體未超標,未能舉證證明三名原告身感不適到醫院診治與使用車輛無因果關系,故其依法應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
日前,凱里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令萬友公司在判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一次性返還原告張英才55900萬元購車費,3583元車輛購置稅,4443.33元保險費,總計63926.33元。張英才則將自己購買的車輛退還萬有公司;判令萬友公司、長安公司一次性賠償醫療費747.50元、736.6元和483.90元,總計1968元。此外,法院還判令萬有公司和第三人一次性連帶賠償張英才檢測費800元,調解費1200元等。(羅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