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首例酒駕入刑駕駛人無證駕駛再被拘
近日,在五(里牌)甘(巴哨)線91公里700米(小地名:水泥廠路口)處,在州交警支隊副支隊長禹斌的的帶領下,黃平、鎮遠、施秉三縣精干警力聯合開展道路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動”集中整治行動,9時許,查獲一名駕駛證吊銷期間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人。經查,竟是施秉酒駕入刑第一人——陳忠彪。
2011年07月25日晚,陳忠彪酒后(男、30歲、住施秉縣楊柳塘鎮人)駕駛自購的貴H73191輕型普通貨車,在撞傷一人、撞壞一車逃逸后被抓。后施秉縣人民法院以“危險駕駛機動車罪”判處被告人陳忠彪拘役1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施秉交警大隊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規吊銷陳忠彪駕駛證。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凡被吊銷駕駛證的,兩年內不得駕駛機動車。如今陳忠彪以身試法,對待他的當然的法律的嚴懲。當日,施秉公安機關即依法對陳忠彪作出罰款1000元、拘留5日的處罰。
目前,陳忠彪駕駛證吊銷期間駕駛機動車一案正有條不紊進行,交通安全管理部門奉勸廣大駕駛人,要充分吸取交通事故教訓,自覺抵制交通違法行為,凡屢教不改、以身試法的,必被嚴懲。(舒秀鋒 龍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