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管辦分離方案:足協掌大權 中心回歸總局
本周一,總局和足管中心在內部公布了足協“管辦分離”的詳細方案,此方案經過長時間的醞釀,逐步浮出水面。在總局指導之下,足協醞釀和設計的“小中心,大協會”的改革方案基本得到了認可。總局在縮編足管中心后,將足管中心撤回總局,中國足球的所有事務都將交由中國足球協會全權負責,并明確表示在2012年初就開始實施。
年初,總局改革的初衷就在于發揮協會在各個運動項目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協會行使更大的權限,從而理順關系,減弱行政職能,符合未來發展的需要,因此明確提出了撤銷各項目管理中心的設想,并要求足協率先動手,草擬詳細的方案。林曉華主擬的方案首次提出了符合改革方向的“小中心,大協會”的概念,經過調研后設計出了具體的細節,得到了總局的認可,本周總局開始做實施前的準備工作。
在這套方案中,現有足管中心的青少年和社會發展部、技術部、國管部、職業聯賽和監管部、競賽部、外事部和綜合部等7個部將縮減成三個部,這三個部分別為外事部、辦公室和政策法規部,三個部門主要是為總局理順與足協的關系,并不主管實際的業務。外事部主要負責總局與足協的外事聯系,辦公室將負責協調、人事和收發文件等等工作,政策法規部主要工作是根據國家法規政策在體育方面的執行和規范。
在足管中心縮減為三個部后將被總局“召回”,三個部門都將撤離目前中國足協的辦公樓東玖大廈,回到總局辦公,徹底告別過去幾十年來總局下設足管中心以行政手段借 “中國足協”的名義掌管中國足球的歷史,而過去飽受詬病的“一套人馬兩塊牌子”現象將被終結。
同時中國足協將重新劃分機構設置,恢復重建十個委員會,其中包括技術委員會、青少年和校園足球委員會、競賽委員會、女子委員會、國家隊管理委員會等等,按照委員會模式來管理足協工作。其中技術委員會內將包含裁委會等,而國家隊管理委員會將下設國家隊辦公室等等。這也與國際足聯和亞足聯以及其他會員協會作為民間團體形式設立的機構一致,充分理順工作職能和效率。
在新方案中,最敏感的人事安排也得到了解決,目前足管中心編制內的工作人員都可以進入足協工作,并保留國家體育總局足管中心的公務員編制,但是不在編的足管中心工作人員以及隨后招入的足協工作人員都不再進入公務員序列。由于足協是民間團體,在待遇上更加靈活,因此在足協工作的工作人員待遇將高于足管中心,通過提高待遇能夠讓足協的工作人員更加安心工作。過去身處北京的足管中心一直待遇偏低。
根據總局的安排,這套方案將在明年年初必須完成,在“反賭掃黑”案件審理結束后,立即召開足代會完成足協機構設置等工作,盡快讓足協的工作能夠走上正軌。記者賈蕾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