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縣全面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
據(jù)天柱縣政府辦 今年10月,天柱縣第三批國庫集中支付機關單位的工資全部納入財政直接支付,標志著該縣全面完成向國庫集中支付轉(zhuǎn)軌和推進工作,實現(xiàn)縣屬財政全額及差額撥款單位全部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工作制度。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財政改革的一項重要內(nèi)容。天柱縣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按照“總體規(guī)劃、穩(wěn)步推進、先試點、后推廣”的原則,不斷由淺入深、由點到面、由局部到全局,逐步擴大改革試點范圍。2008年,該縣開始籌備國庫集中支付準備工作,2009年3月對該縣第一批10個試點部門、單位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試點。在試點成功基礎上,2009年9月該縣第二批21個試點部門、單位順利上線。今年10月該縣對剩余65個部門、單位全面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
截至今年10月底,該縣通過納入國庫集中支付的96個部門、單位共發(fā)生支付業(yè)務1931筆,累計金額1016.8萬元,其中直接支付879筆,金額為608.1萬元,占總支出的59.8%;授權支付1052筆,金額408.7萬元,占總支出的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