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發現《邛水縣瓦寨聯合林業公會規約》
本港訊(特約記者 楊榮昭) 近日,三穗縣檔案局工作人員,在該縣搶救收集“錦屏文書”資料時,發現一份完整的《邛水縣瓦寨聯合林業公會規約》,并將其征集進館。
《邛水縣瓦寨聯合林業公會規約》,是瓦寨聯合林業公會于民國九年(1920年)六月聯絡瓦寨附近長吉、順洞、新場、稿橋各鄉保甲長及山林戶主訂立的一份林業發展及管理公約,距今已有80多年的歷史,它是三穗縣發現的最早的一份民間組織頒發的林業管護公約,也是西南少數民族地區林業發展以及管護的歷史見證。
民國初年,邛水縣(今三穗縣)瓦寨人周治昭、治南兄弟反動家鄉群眾植桐栽杉,選地建立工棚,請人日夜守護,邀請區、鄉、保、頭人成立瓦寨林業公會,于民國九年(1920年)六月又聯絡瓦寨附近長吉、順洞、新場、稿橋各鄉保甲長及山林主訂立《邛水縣瓦寨聯合林業公會規約》。
《邛水縣瓦寨聯合林業公會規約》規定:盜人杉樹一株,賠洋二元;亂放牛馬豬羊踐踏樹木農產等物者,除相應賠償損失外,罰洋一元至三元;無力繳納者,酌照銀行計算,罰充本會林場苦工,重者照《森林法》呈請官廳執行。這樣,村看村,戶看戶,一個墾山造林,封山育林護林的風氣自然確立。不幾年,瓦寨、款場一帶桐茶滿山,杉木連片,蔚為壯觀。
《邛水縣瓦寨聯合林業公會規約》,其目的是為了振興林業,保護森林生產,維護林業發展。該規約對放火燒山毀林的行為制裁、處罰措施和辦法作了具體規定。《邛水縣瓦寨聯合林業公會規約》針對幅蓋面廣,包括了今三穗的瓦寨、順洞、新場、稿橋、燒巴、雪洞等地,是三穗縣目前發現的唯一的一份民間組織制定頒發的林業管理公約,對發展當地林業生產起了非常積極的重要作用,因而具有重要的社會史料價值和歷史研究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