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50寨苗族議榔立新規破舊俗
3月21日,榕江縣計劃鄉所在地的加兩苗寨熱鬧非常,苗族同胞穿著苗族盛裝吹蘆笙、載歌載舞,來自該縣計劃、八開、定威、興華、三江、兩汪、平江7個鄉50多個苗寨400多名苗族男女歡聚一堂,以苗族傳統方式立碑議榔決定廢除部分千百年來的舊習。
榕江是貴州黔東方言苗族西遷的集散地,至今全縣仍聚居著多個支系苗族同胞,總人口近11萬人。千百年來,苗族同胞曾通過多次議榔決定當地苗族社會的生產、生活和文化事項。過去的榔規對榕江苗族的生產發展、文化傳承、民族團結、社會和諧等方面曾起到一定促進作用,但也存在著一些陳規陋習。早婚早育、包辦婚姻、搶婚逼婚、高彩禮、牯藏節超出家庭承受力的浪費等舊習,對苗族同胞的生產、生活和文化進步造成嚴重影響。有的家庭為辦婚事,或為過牯藏節傾囊而出,此后的生產、生活和子女教育卻難以為繼。近年來,當地苗族群眾強烈要求進行習俗改革。
榕江縣苗學會通過半年多深入苗寨作民意調查后,在遵循《憲法》、法律和《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條例》的前提下,根據當地苗族群眾意愿,擬定了《計劃鄉為中心的“苗族習俗”改革榔規》。新的榔規對婚姻、嫁娶、喪葬、賀禮、鼓臟節、文化傳承、子女教育、衛生環境等都作新規定,廢除原來“耶擺葉格引利”、“耶九推格松干”、“耶旮航格賈孬”等5個舊議榔部分榔規。規定要執行婚姻法規定的年齡結婚,禁止違背男女任何一方意愿的搶婚、包辦婚姻。對嫁娶、喪葬、賀新房、鼓臟節等節日典慶活動,要根據條件從簡辦理,以節約更多的資源用于子女教育。
是日,榕江縣苗學會組織在加兩苗寨舉行了隆重的苗族議榔儀式,當地苗族祭師按傳統的議榔方式栽巖立碑、唱祭詞,來自50多個苗寨的苗族代表跳蘆笙舞,參加議榔大會。當地苗家人聽說這次聚會是改除一些舊習的大會,紛紛趕到會場周圍旁聽,對新榔規無不拍手稱好。
(黃秀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