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屏法院陪審員協調處理案件能力獲公眾認可
去年以來,貴州省錦屏縣人民法院在落實人民陪審員制度方面下工夫,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職能作用,有效化解社會各類矛盾,譜寫了一曲陪審員制度新篇章。
該院6名人民陪審員中,公務員有3人,農民、個體工商戶、教師各1人,其中女性陪審員占總人數的一半。去年該院陪審員共審理各類案件25件。在參審的16件民事案件中,以調解或撤訴方式結案的12件,調撤率為75%。陪審員協調處理案件能力得到社會公眾的普遍認可。
為提高陪審員法律知識水平,該院每年投入專門經費對陪審員進行專業培訓兩次以上。該院對陪審員報酬實行個案補貼制,即每審理一個案件視其難度補助經費100-300元。此外,還對陪審員參加審案往返的交通、食宿費進行報銷,提高了陪審員審案的積極性和責任感。
為避免陪審員“只陪不審”現象,該院在案件審理上給陪審員“放權”,賦予陪審員與法官同等權利,使其在案件定性、裁判結果上能獨立發表個人意見,真正當好案件審理的裁判員角色。該院陪審員來自社會不同階層,與人民群眾聯系密切,具有審判員不可比擬的調解優勢,他們出于公心,在維護正義、公理、道德方面即講法又講理,極易與當事人溝通和取得當事人信任,能有效化解民事糾紛,從而樹立司法權威。
為確保公正司法,建立一支廉政的法官隊伍,該院給每位陪審員發放紀律監督卡,聆聽陪審員反映人民群眾呼聲的司法要求,自覺接受陪審員對案件審理和執行環節的有效監督,從而杜絕違法亂紀事件發生。為增強人民群眾法律意識,該院陪審員還在不同場所利用宣傳媒介把法律法規和典型案件向廣大群眾進行宣傳,進一步提升了法院公信力。
(劉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