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新官財產申報也要“躲貓貓”?
要晉升正科級及以上級別領導干部,需先提交一份包含個人財產、婚姻、家庭狀況等情況在內共14項內容的“廉政申報表”。近日記者從江北區組織部獲悉,8月1日,江北區在全市率先出臺了《江北區干部選拔任用廉政申報試行辦法》,以此嚴把干部選拔“廉政關”。然而,在任用前他們填寫的申報表格是否會被公示?江北區組織部干部監督科科長表示,不會將申報對象的情況公示,只作為組織上掌握,這主要出于對申報對象隱私的保護。(8月6日《重慶晨報》)
不久前,中共中央黨校主辦的《學習時報》刊登“劉日”的文章提出:應以“新后備干部”、“新 提拔干部”率先公示財產為契機,將官員財產公示制度推進一步。現在,重慶江北區此舉應該算是新官財產申報了,但需要厘清的是,新官財產申報與新官財產公示并不是一回事兒,所以,我們先不要高興得太早,也不要抱有太多的幻想。
本來,新官財產公示就有“捏軟柿子”之嫌,當初曾引發輿論廣泛的質疑。如今,重慶江北區的新官財產,僅僅是向“組織上”申報一下,而并不對外公示,說白了,就是要與老百姓“躲貓貓”。與老百姓“躲貓貓”的新官財產申報,還會有多少實際價值呢?眾所周知,官員財產申報關鍵在于陽光,在于公開。新官財產申報也不例外。不公開,新官的顧慮倒是打消了,但老百姓的知情權同時也被剝奪了。老百姓不知情就無法監督,無法監督財產申報的威力就無從談起了。
拿保護官員個人隱私說事,已經變得不值一駁了。不妨換個角度思考,其實,財產申報并且絕對公開,坦然接受社會方方面面的監督,未嘗不是對官員最好的一種保護,免得老有官員“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弄得最終身敗名裂。從這個意義上講,新官財產申報更不應該“躲貓貓”,因為那根本就不是一種保護,而是一種溺愛,一種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