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工資翻番后比公務員高了嗎
《南京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9月28日公布,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不少老師算出來的“底薪”都讓他們喜出望外,其中一個老師這么說,“我是中學高級教師、中高年限在5年以下、工作年限超過20年,對照《基礎性績效工資標準表》,我的崗位津貼是2140元,在加上生活補貼、交通費、住房補貼等,一個月能拿到6000出頭,除去公積金和稅,到手就能拿5000塊,而這還只是基礎工資這一塊,另外30%的獎勵工資還要等學校的考核方案下來再算。而之前我一年一共加起來也只有四五萬。”于是,文章的標題是《南京教師績效工資辦法出臺,待遇漲逾一倍》。(見9月29日《揚子晚報》)
真是可喜可賀。
說自己工資翻番的,是一知名小學副校長,大家知道,根據績效工資標準,校長、副校長可能是這次工資漲得最多的,一般教師的漲薪水準,怎能同知名小學的副校長的績效工資同日而語。教師待遇普漲一倍,既不符合事實,也是“有違”績效工資的主導思想——教育部門不是曾多次說,實行績效工資不等于為老師漲薪?
而知名小學副校長,中學高級教師,工齡20年,此前的工資是全年四五萬,就拿五萬計算,每月4166元,比南京在職員工平均工資高761元。可以由此推想,普通教師的工資,是不是在在職職工平均工資之下?如果說這次教師工資大幅度增長,那只是因為基數太低太低。所以我們看到,南京三番五次禁止老師有償家教,又是一票否決,又是不能評職稱,卻無成效,現在加工資了,老師才說出實情,教師待遇太低,誰在乎那紙禁令呢?
再回頭來看“績效”之后的工資,報道說,底薪就讓老師們“喜出望外”,如果實情如此,那老師們真是太容易被感動了。早在2005年,南京就宣布 “將建立教師工資發放的保障機制和收入增加機制,確保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并逐步提高。”那么,就拿知名小學副校長的績效工資與傳說中的普通公務員工資對比,全年8萬對每月8050元,哪個更高?這分明是小學教師的最高工資水平也低于當地公務員的最低水平啊。當然,當地政府部門如果要否認,那就把公務員的工資徹底陽光化,不然,肯定有很多老百姓也與我一樣這樣對比,還會在網上交頭接耳地傳播。
“教師待遇漲一倍”,這確實能給我們教師工資待遇問題已經解決、甚至很高的假象。而現實是,解決教師待遇問題,任重道遠。除了關注教師待遇與公務員“陽光工資”的差距外,在實行績效工資過程中,過多地依靠地方政府,而不是加大省級統籌,有可能拉大同一省市內部不同地區教師收入差距(同一區內,則可能拉大強校與薄弱校的差距),這不利于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將導致優秀教師流向待遇高的地區,而不是把優秀教師輪換到教育薄弱地區。如何通過績效工資制,真正建立教師待遇保證機制,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這需要綜合考慮,而不是急切就想宣布取得績效的系統工程。(冰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