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狗咬死小偷被槍決 折射畸形的社會價值觀
(資料圖片)
◎本港記者 廖強
小偷翻進別墅被狼狗咬死,成都雙流縣公安局東升鎮派出所教導員帶領民警,對咬死一名小偷的兩條看家狼狗執行“槍決”。兩只烈犬存在很強的攻擊性,是警方做出處死決定的原因。(11月28日《成都晚報》)
小偷翻進別墅,卻被狼狗咬死,可能看到新聞的人多少會為這個倒霉的賊感到不值,畢竟盜竊罪不至死,不過仔細想想,被槍決的狼狗恐怕就死的更冤了。
自古以來,咱們老百姓就有養狗防賊的傳統,新聞中的這兩只狼狗,面對翻墻而入的竊賊,挺身而出,完全沒有絲毫怯懦,完全是盡忠職守的行為,可就是因為忠于自己的職責,卻給自己招來了殺生之禍。試想一下,如果當時這兩只狗假裝不知,埋頭大睡,事后最多就是被主人責罵幾句,少兩頓骨頭而已,倒也不至于丟了性命。
視而不見尚能明哲保身,勇于擔當反倒惹禍上身,兩只被槍斃的狼狗用自己生命很好的詮釋了現代人畸形的社會責任感和價值觀。
看到這里,可能大家會覺得筆者太過矯情,可是當我們看到長江大學的同學為救落水者獻出生命,一旁的漁船卻宣稱“只撈死人不救活人”時;當我們得知公交車上一位老人面對竊賊挺身而出遭到圍毆,全車上下無一人幫忙,汽車司機甚至打開車門放走歹徒時;當新聞一次又一次的報道某市民因為出手助人,事后卻被反誣為肇事者時,各位還會覺得筆者矯情嗎?
現在的社會,有著太多大多的人,打著文明、、仁義、道德的幌子,做著讓人不恥的事情,或許我們真的應該多一些“狼狗”,一口口撕掉他們的丑陋面具,還社會一份“血性”,一顆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