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隔離”辦法雖笨 可聊勝于無(圖)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錢鋒)
◎本港評論 廖強
從今年開始,重慶市法院將全面推行法院領導干部“單方退出”機制,其配偶或是子女不能再從事律師職業,或者配偶子女繼續當律師,則本人要辭去領導職務。重慶市高院院長錢鋒對媒體表示,確保司法公正,“最好也是最笨的辦法就是物理隔離”。(《重慶晚報》 1月13日)
“法院領導干部其配偶或是子女不能再從事律師職業,或者配偶子女繼續當律師,則本人要辭去領導職務。”不可否認,這確實是個大膽且新穎的制度,為保證司法公正的出發點也無可厚非,的確稱得上是“最好也最笨”的辦法。
說它笨,是因為這完全是一個治標不治本的辦法。
首先,在司法腐敗的雙方或多方主體中,可不僅僅限于法院干部和律師,在法官和檢察官之間,司法、執法以及行政機關之間等等都可能衍生出司法腐敗。而司法部門官員的貪污受賄問題,更加不僅限于法院干部和律師之間。
其次,社會當中的人際關系,也絕不只是配偶和子女的關系。父母、親戚、朋友、同學、領導、同事太多太多的社會關系可能影響到司法的公正,僅僅將配偶或子女“隔離起來”實在是杯水車薪。
最后,在我國,司法不公的很大原因是司法權不能得到真正的獨立。司法獨立是克服司法腐敗、實現司法公正的前提條件。可是在中國,法院的財政受制于地方政府,司法機關更是直接由地方選舉和罷免,這些因素都從客觀上影響著司法獨立。因此,地方政府高官的一句話,往往比任何法律都有效,這對司法權的公正與權威是一種極大的蔑視。
說它好,是因為制度是可以完善的,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也需要一步步的進行。
由于制度不完善,所以需要我們全社會的共同努力。社會主義的法制建設不怕“笨辦法”,怕的是“沒辦法”。重慶此舉可能無法從根本上遏制司法不公以及腐敗問題,可畢竟聊勝于無,飯要一口口的吃,我國的司法體系更需要一步步的完善。“司法隔離”辦法雖笨,可它帶給我們的經驗和思考卻是寶貴的,我國的法律人不妨將這個“笨辦法”當作一道“開胃前菜”,從中吸取經驗,從而做好社會主義法制建設這頓“大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