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奇的“網友曝”讓監督權望“票”興嘆
近日,有網友發帖曝料稱浙江溫州瑞安市委書記在杭州開兩天會,卻開了三家賓館的發票,最高的一家一天房費1000多元。對此,溫州市委宣傳部一工作人員稱“此事反響不大”,具體情況他沒去了解。(1月26日《羊城晚報》)
瑞安的市委書記到杭州開會,兩天住了三家賓館,且每張發票價格不菲、多者“房費”超過1000元,這樣的信息著實令人瞠目結舌。當然,按照網絡曝光定律,既然發票都原件上網了,不愁當事者不會站出來給個交代;至于“此事反響不大”的說法,估計馬上就會有“更正版”跟進。所謂狡兔三窟,網友調侃道,市委書記沒事兩天開三個賓館干嗎?這超標而曖昧的“房費”如果不是財政埋單、還會開具出如此詳盡的發票聯?
問題是明擺著的,懸疑的只是怎么收場而已。我倒不是很關心事件本身的是是非非,這些都是紀檢部門該傷腦筋的事情,真正令我好奇的是——誰有這么大的本事,把市委書記的“房費”發票給搞到網絡上了?拋開背后的糾葛聯想不談,假設我是當地一普通公民,恐怕一輩子也甭想看到這些本該公開卻儼然神秘的發票。結論只有一個:這一次,傳奇的“網友曝”再次讓法理上的公眾監督權汗顏。
回頭看看歷次的“網友曝”,這些“網友”顯然不是普通的“網友”,他們有著超越于一般網友的“超能力”——于是,他們能拍到關鍵的照片、拿到關鍵的票據、聽到關鍵的聲音、找到關鍵的文件,只要他們一出手,鐵證如山,任是當事人再怎么狡辯詭辯,不是粉身碎骨也得傷筋動骨。剩下的,只須公權監管部門例行公事,審問審問,調查調查,保準深孚眾望。
不管“網友曝”的背后是怎樣的糾結,只要合法合理行使了監督權,并且事實上捍衛了公共利益,自然值得贊賞。然而,“網友曝”越是石破天驚,越說明本該公開透明的公權領域事實上仍是銅墻鐵壁,公眾與輿論的監督權仍遭遇著“玻璃天花板”。就譬如瑞安房費事件,公職人員花財政的錢出差辦公,花了多少、用在何處,理論上是納稅人的知情權。有知情才有判斷,有判斷才能監督,按理說,這三張賬單是納稅人可以“想看就看”的,但從曝光后公眾的反應來看:這樣的曝光之所以震撼,恰在于這三張發票哪是“一般人”能窺見的“寶物”。也正因如此,花錢的人才不心疼,也沒有后顧之憂,發票上繡出花兒來自然也就“合情合理”了。
比瑞安房費事件更值得我們關注的是:還有多少類似這三張發票一樣的“證據”,是我們該看個明白而又很難看得見的?如果不能打通這個“環節”,傳奇的“網友曝”難免會繼續讓我們冠冕堂皇的監督權汗顏,而公權對外部監督的敬畏也就難免繼續紙上談兵。三張發票,一道舊傷,監督權不能總是望“票”興嘆!
(鄧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