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的錢該有多“干凈”?
慈善捐款(資料圖)
在一個圍繞“盧美美”事件的電視節目中,一個網友對盧俊卿說,你的錢掙得不干凈,所以你捐錢做慈善不會得到大家的喝彩。他講完這個擲地有聲的話,現場一片喝彩。
這種喝彩讓我很局促,如果我在現場的話,我想問觀眾們一個問題,什么錢是“干凈”的呢?
我們先不討論喝不喝彩,看熱鬧的喝不喝彩關系其實不大,且說假如你自己搞個慈善事業,別人來捐贈,你收不收?
中國最大的企業中石油,中石化的企業,如果它們捐些錢做慈善,大家會接受么?我估計大多數組織都會接受,接受了自然不能沒有基本的禮貌,至少也要給人家寫個感謝信吧?但問題來了,中石油中石化涉嫌壟斷,他們壟斷了中國的油料市場,從中國消費者身上毫無憐憫的賺錢。這樣的錢干凈么?
在市場經濟中成長起來的巨頭,微軟和蘋果,如果它們要捐些錢做慈善,大家會接受么?我估計在中國百分之百的慈善組織都樂于接受。可要知道微軟對操作系統的壟斷和排擠競爭對手的惡習,一直受到詬病,在相當多的IT中小企業看來,微軟是邪惡的。這樣的企業賺的錢是干凈的么?那蘋果公司呢?在喬幫主的領導下,蘋果幾乎是近幾年最獨領風騷的企業,在眾多蘋果產品擁躉看來,蘋果的錢應該是最干凈的了。但在國際勞工組織看來則不然,蘋果的供應鏈能夠保障產品快速更新,是因為有“血汗工廠”為他們打工,他們壓榨中國的廉價勞動力,在勞工組織邏輯里,蘋果的錢比中石油還臟。
如果國內給老百姓蓋房子的企業萬科或者萬達捐了錢做慈善行么?可要是在一些痛恨房地產的人士眼中,中國房地產模式,無非是政府來征地,商人來買地蓋樓,再推高房價,最典型的官商合謀型經濟。
那假如一些國際著名的制藥企業像瑞輝,羅氏,強生,先靈葆雅這樣的,以治病救人為事業,那總是最干凈的錢了吧?我在印度的時候參加過一個論壇,國際各界匯聚,主題就是聲討這些國際大型制藥企業,說他們無視窮人的死活,壟斷一些藥品的專利,在他們看來,制藥企業該以救人為第一目標,以醫療之名賺錢,就是不干凈的。
還有在動物保護組織眼里,有些食品公司和使用皮草的服裝公司,它們的錢是不干凈的。在環保主義者眼里,一些造紙企業還有化工廠,木材廠的錢是不干凈的。
所以各種人有各種視角,而作為一個公眾判斷,底線是應該是企業合法經營。除非是人家企業殺人越貨了,只要是合法經營,它賺得錢干不干凈那是橫看成嶺側成峰的事。
比如電視上在那位正直的網友眼里看來,盧俊卿搞會議公司拉關系掙的錢是不干凈的,想比有他痛恨的道理。但其實盧俊卿被網友痛批的所謂“會議經濟”,“官商勾結”并不是什么特新鮮的事兒,全世界都有這種玩兒法的。實際上就是一種中介平臺服務,第一它不違合法,第二它還挺體面,就像那個德國裔的瑞士人施瓦布在一個叫達沃斯的小地方搞了個夫妻店,起個名字叫世界經濟論壇,每年收會費,就賺幾千萬歐元,我們國家各地領導都還很喜歡。姑且認為這些錢都不干凈吧,但那難道它就比造紙廠,化工廠,煙草公司的錢更臟么?
如果帶著這么多禁忌來看企業捐贈,哪還有什么錢是干凈的呢?
有沒有這樣的企業,盡管合法,但名聲公認的不好,他們能不能做慈善公益事業呢?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澳門賭王”何鴻燊,基本上所有的宗教道德體系中賭博都是不道德的。但多年來,何鴻燊利用從賭博產業賺來的錢,做了相當多的善事,包括斥巨資為國家回購圓明園文物。從傳統道德來看,賭博產業是不道德的,但他為公益事業所做的努力,總比他全部個人揮霍要強,為他喝彩也并不過分。
國際上也有這樣的企業,是公認的社會形象比較,其中爭議最大的就是煙草公司。從健康教育的角度看,煙草公司賺的錢顯然是不道德的,有很多組織和個人也曾因此拒絕過煙草公司的捐款。英國曾有一家煙草公司想捐三億英鎊給劍橋大學,但被拒絕了。我們可以從道德上批評煙草公司的掙錢方式,卻不能因此而剝奪他們做慈善的權利。
所以對于這種“不干凈的錢”,爭論的重點不應在于煙草公司是否有資格捐款,而應在于受資助者當作何選擇。面對同樣一筆來自煙草公司的捐款,一所大學會考慮自身的社會地位和輿論風險,可能就不會接受這筆錢;而一所因缺乏經費快要停辦的鄉村小學,可能就會接受這筆錢。受資助者在對自身的道德尺度和需要程度進行過充分的考慮后,會做出明智的選擇,而社會也會針對具體的情況,進行合理的道德判斷。煙草公司給劍橋大學捐錢,人家考慮自己的品牌形象價值沒有收,并不說明他們就高尚到什么地步,煙草公司給有的事業捐錢,人家收了,收了也不說明人家品格就卑賤,不同的需要而已。
再進一步說,有沒有徹底就是骯臟的錢,而且違法的錢,用來做公益事業呢?當然有。比如原山西省繁峙縣檢察院副檢察長、反貪局局長穆新成,利用貪污得來的錢,在當地植樹造林四千畝,并多次捐資幫助家庭困難的大學生,而且自費將當地的孤寡老人供養起來,被網友戲稱為“俠貪”。對此我們又當如何看待呢?一方面,我們的社會不允許有人借著慈善的名義犯罪,所以穆新成貪污受賄的事實不容否認。從道德上講,他應當受到批評;從法律上講,他應當受到制裁。不能因為他做了很多善事就減輕對他的懲罰。而另一方面,做善事終究是做善事,是應該受到肯定的。不能因為他是個貪污犯,就把他做好事的功德全部抹殺,惡人身上也不是沒有一念之善,可能大家看過這么一部電影《這個殺手不太冷》,說得就是一個殺手身上也有人性的閃光,不是說肯定了這種人性之美,就是支持殺人。
再回過頭來看盧俊卿。一個官員拿貪污得來的錢做點善事,大家都可以稱之為“俠貪”;而盧俊卿拿光明正大掙來的錢做點善事,大家就把他罵得狗血淋頭。公眾在看待這兩種人物的時候在觀念上產生了一個斷裂帶:貪官污吏如今遍地都是,一抓一大把,偶爾出現一個做善事的貪官,大家就感慨萬千;富商巨賈大都隱姓埋名,悶聲發大財,偶爾出現一個敢露面的富人,大家就吹毛求疵。我認為這是造成盧俊卿的“悲劇”的根本原因。而且我認為,出現“高低眼”看人的情況,也是整個國家的悲劇。
那會不會有一種情況,有人拿骯臟的錢來行善,受助者因為經濟困難,不得不接受,結果侮辱的窮人的尊嚴呢?確實有這種可能。當年日本曾提出對在臺灣的慰安婦給出一次性補償,讓她們放棄索賠,這些老年婦女很需要這筆錢,但又不愿意這種受侮辱的感覺。有人就跳出來,當年的李敖,搞個義賣,說別要丫的臭錢,我們掏錢支持你,繼續告丫的。這種態度倒是比較真誠。所以那天的網友,如果對非洲的孩子們說,盧俊卿的錢是不干凈的,我們的錢比他干凈,以后我們給你們捐錢,你們別拿盧俊卿的臭錢。那我會把現在自己給盧俊卿的喝彩,全送給他。
我們自己都無可抗拒的生活這個真實的世界中,如果用無菌倉的標準來要求別人,而且是站著說話不腰疼的要求別人,我們的社會會因此變得干凈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