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水多具孩童棄尸:“人”之恥
另三個不知名的孩子
屬正常死亡,家屬交與他人掩埋,不構成刑事案件
在挖找吉兒尸體過程中,同時挖出另三具嬰兒尸體。經調查,該三具嬰兒尸體屬正常死亡,經家屬同意后交與他人掩埋,屬違反殯葬條例、私自處理尸體行為。
昨天晚上7時許,響水縣委宣傳部發來《情況通報》,稱通過立案偵查,已查明吉兒死因系被毆致死,涉案犯罪嫌疑人孫海浪(響水縣雙港鎮人)已抓獲歸案。另三具無名嬰幼兒尸體系在醫療機構醫治無效死亡后,由死者親屬私自交社會人員掩埋處理,不構成刑事案件。
兩大焦點
A 醫院能自行掩埋尸體嗎?
院方稱太平間被拆,無法保存尸體;掩埋者也非醫院員工
此前響水警方稱,吉兒的尸體被響水縣醫院的李某與無業人員賈某,掩埋在響水縣裕廊大橋下。那么,該醫院對此有什么說法呢?
昨天下午,記者趕至響水縣人民醫院。該院院長先是稱讓分管副院長出來接受采訪,后來沒有任何人露面。最后,該院徐姓辦公室主任對記者的提問一律回答“不知情”,并稱李某不是該院員工,只是社會上專門從事抬尸、埋尸職業的人員。“去年11月拆遷時,醫院太平間被拆除,醫院是沒辦法保管尸體的。”
記者查證到,江蘇省人民政府于2000年6月14日發布并執行《江蘇省殯葬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本省行政區域實行火葬,禁止土葬。”第八條規定“醫療機構應當加強太平間的管理,在醫療機構死亡人員的遺體應當由醫療機構通知殯儀館及時接運。”(張勇峰 郭小川)
多說1句
生命尊嚴和孩子遺體一起扔了
在2010年3月28日傍晚,山東省濟寧市郊區光復河橋下發現15具嬰兒遺體。后經查證為當地某醫院處置不當、隨意丟棄所致。時隔兩年,觸目驚心的事情再一次發生了!而這一次,更讓人難以理解甚至無法接受的是,這些可憐的孩子被隨意丟棄處理,竟是他們的親生父母所為!而背后的原因,竟然是因為當地的“風俗”如此。
為什么在這樣一個倡導尊重生命、尊重愛的時代,被我們稱之為“花兒”“天使”的寶寶,會連番遭遇如此冰冷的噩運?
人生而有尊嚴。這些孩子因為疾病或種種原因夭折,其命運已經非常悲慘凄涼,其遺體也應得到妥善處置,這樣一棄了之令人從情感上難以接受。
建議我國盡快設立“遺棄尸體罪”,或能遏止這種不文明不人道的行為持續下去。(編者)(揚子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