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販申請經營執照 鬧市開流水線工廠造冰毒
廣州日報 李剛報道 租了一間占地4000平方米的大型化工廠來制造毒品,直到案發時生產線上的工人才知道自己是在制毒!昨天,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一廣東省最大制毒工廠案進行了公開審理,袁大鈞等6名被告人被控犯有制造、販賣毒品以及非法持有槍支罪。
此案的6名被告人中,袁大鈞等4人均為臺灣人。據第一被告人袁大鈞在法庭上稱,自己是在2007年元宵節前,接到了另一被告人喬延建的電話,喬說在海南弄到了一個制造冰毒的配方,讓袁大鈞馬上到大陸來參與制毒。于是袁大鈞就從金門島乘船,偷渡到了大陸。
不過這一團伙的制毒之路并不順利,雖然號稱拿到了一個制毒新配方,但是制毒的開始階段,卻是屢屢失敗。
2007年2月至3月間,由郭寶全提供制毒配方,袁大鈞、黃中舜、喬延建等人負責出資,共同制造毒品,同年5月,同案人周東明以他人的名義承租了位于惠州市惠陽區新圩鎮東風村的惠森環保包裝材料廠的一棟廠房作為制毒工場。
袁大鈞、郭全寶等人購買了制毒工具以及制毒原料之后,在上述制毒工場按照郭全寶提供的制毒配方開始試制毒品,但是由于技術原因卻沒有成功。同年9月,郭全寶卻找來了一位神秘人物“張先生”(另案處理)擔任制毒的顧問。
在這個張先生的指導下,制毒工場終于成功生產出了半成品冰毒。之后,袁大鈞等人在上述制毒工場制造了2000多千克的半成品冰毒,運往由周東明承租的位于福建省廈門市同安區的一個制毒工場,由袁大鈞、郭全寶等人將2000多千克的半成品冰毒成功制造出210千克成品冰毒。
同年10月至11月間,郭全寶與同伙將成品冰毒分5次運到廣州,由郭全寶以每千克15萬元人民幣的價格賣給了黃穎泉、鐘穗華,再由黃、鐘兩人以15.5萬元至16萬元不等的價格轉手販賣給了陳志儉、鄧強、“范姐”等人,從中賺取差價。
其后,這一團伙再次密謀要制造毒品,并且仍然采用了承租化工廠,用生產線生產的方式來制造冰毒。2008年3月,黃中舜用化名承租了廣東惠州市惠陽區的一間化工廠作為制毒工場,面積達到了4000平方米。至同年6月,袁大鈞等人在這一制毒工廠成功制造出1000多千克的半成品冰毒,并將上述半成品冰毒運往由黃中舜在廈門市承租的一個制毒工廠,經過最后的結晶過程后,最終制造出90多千克的成品冰毒,到同年7月,袁大鈞等人再次通過上述流程,制造出了150多千克的冰毒,并將部分冰毒販賣給了他人。
但是此時,公安機關已經盯上了這一制販毒團伙,并最終搗毀了這一廣東省目前發現的設備最齊全、工藝最先進、規模最龐大的制毒工廠。
公安機關偵破此案時發現,這一制毒團伙甚至還在勞動力市場上招募了10多名工人,直到公安機關采取行動時,這些工人才知道原來自己每天做的事情竟然是在制造毒品。
2008年8月6日,袁大鈞從黃穎泉、鐘穗華處收取了毒資之后,駕車準備返回廈門市,在行至廣州市荔灣區芳村龍溪大道時,被公安人員人贓并獲,當場從其駕駛的吉普車內查獲毒資人民幣777多萬元,港幣5萬多元。
隨后,公安機關展開了一系列的追繳行動,公安人員在黃穎泉承租的位于廣州芳村的一個倉庫內查獲制毒原料和工具一批,還在這一團伙承租的制毒工廠內查獲了脫水機、電動攪拌機、加熱循環器、反應器和冷卻塔等設備。
該團伙的成員之一郭全寶,還私自藏著槍支,公安機關分別在廣州、廈門兩地查獲了獵槍一支仿六四式手槍一支以及子彈若干發。
據被告人黃中舜在法庭上供述,他們使用的制毒工具以及原材料,竟然全部是通過網絡購買的。
由于案情復雜,此案昨日并沒有完成全部的庭審內容,法院將擇日繼續開庭審理此案。
開流水線工廠大肆制造冰毒 涉案者竟申請化工生產執照,廣東最大制毒案昨開審
新快報記者 黃瓊報道 在鬧市租下4000平方米的大型化工廠明目張膽地制毒,甚至還向相關部門申請正規化工生產執照,而直到案發時生產線上的工人才知道自己是在制毒!去年10月,廣州警方破獲的這起13人特大制販毒案,制毒分子不僅裝上了廢水、廢氣過濾系統,而且廠內有化學反應釜,廠外有冷卻塔……其設備之齊全、工藝之先進、規模之龐大為迄今全省發現的制毒工廠之最!昨日上午,廣州市中院對該案進行公開審理,該團伙六名被告被控制造、販賣毒品罪及非法持有槍支罪。
生產線制冰毒
初次嘗到甜頭后,這一團伙于2008年再次密謀制造毒品,并且仍然采用了承租化工廠,用生產線生產的方式來制造冰毒。2008年3月,黃中舜用化名承租了廣東惠州市惠陽區的一間化工廠作為制毒工場,面積達到了4000平方米。至同年6月,袁大鈞等人在這一制毒工廠成功制造出1000多公斤半成品冰毒,并將上述半成品冰毒運往由黃中舜在廈門市承租的一個制毒工廠,經過最后的結晶過程后,最終制造出90多公斤的成品冰毒,到同年7月,袁大鈞等人再次通過上述流程,再次制造出了150多公斤的冰毒,并將部分冰毒販賣給了他人。
申請經營執照
據辦案警方披露,犯罪嫌疑人雖然在鬧市租賃大型化工廠,明目張膽大肆制造冰毒,但行事卻頗為低調。為掩人耳目,該團伙專門在網上訂購了制毒器械和原料,甚至還從勞務市場雇了十余名工人,為他們統一購置工作服。更讓人匪夷所思的是,犯罪嫌疑人還公然向當地工商、稅務和環保等部門申請正規化工廠的經營執照。不過直至案發,該廠相關執照并未申領下來。
惠州租廠制半成品
據了解,此次被指控的六名團伙成員中,袁大鈞等四人均為中國臺灣人。據公訴機關指控,2007年2月至3月間,袁大鈞等人為了牟取非法利益,由郭寶全提供制毒配方,袁大鈞、黃中舜、喬延建等人負責出資,共同制造毒品,同年5月,同案人周東明以他人的名義承租了位于廣東省惠州市惠陽區新圩鎮東風村的惠森環保包裝材料廠的一棟廠房作為制毒工廠。袁大鈞、郭寶全等人購買了制毒工具以及制毒原料后,在上述制毒工廠按照郭寶全提供的制毒配方開始試制毒品,但是由于技術原因卻沒有成功。正在團伙成員們一籌莫展之際,同年9月,郭寶全找來了一位神秘人物“張先生”(另案處理)擔任制毒“顧問”,在這個“顧問”的指導下,制毒工廠終于成功“生產”出了半成品冰毒。
廈門制成冰毒成品
之后,袁大鈞等人在上述制毒工場制造了2000多公斤的半成品冰毒,運往由周東明承租的位于福建省廈門市同安區的一個制毒工廠,由袁大鈞、郭寶全等人將2000多公斤的半成品冰毒圍成結晶等工序,最后成功制造出210公斤成品冰毒。
同年10月至11月間,郭寶全與同伙將成品冰毒分五次運到廣州,由郭寶全以每公斤15萬元的價格賣給了黃穎泉、鐘穗華,再由黃、鐘兩人以15.5萬元至16萬元不等的價格轉手販賣給了他人,從中賺取差價。
13人落網繳獲槍支
2008年8月6日,袁大鈞從黃穎泉、鐘穗華處收取了毒資之后,駕車準備返回廈門市,在行至廣州市荔灣區芳村龍溪大道時,被公安人員人贓并獲,當場從其駕駛的吉普車內查獲毒資人民幣777萬多元、5萬多港元。
隨后,公安機關展開了一系列的追繳行動,公安人員先后抓獲13名犯罪嫌疑人,共搗毀尚在萌芽狀態的冰毒制造工廠兩處、廢棄冰毒制造工廠兩處、毒品中轉倉庫1處,繳獲制毒混合物1.7噸,涉案資金折合人民幣約1400萬元,涉案汽車八輛。
經查,該團伙成員郭寶全還私自藏有槍支,公安機關分別在廣州、廈門兩地查獲了獵槍一支、仿六四式手槍一支,以及子彈若干發。
竟裝排污設備
據介紹,犯罪分子在惠州的制毒工廠,廠內設備也極其先進,脫水機、電動攪拌機、加熱循環器等先進化工設備一應俱全,不僅廠房內安裝了占地龐大的兩套大型的化學反應釜,可同時生產0.5噸的毒品,廠房外還有專業冷卻塔。而為了消除其制毒產生的廢水和廢氣產生的影響,廠內甚至還安裝了廢水和廢氣過濾的排污設備。同時,該廠還配備了發電機。
據介紹,犯罪分子十分狡猾,在平時制販毒犯罪中,使用土語進行溝通,反偵查意識很強,喜歡現金交易。收獲巨額毒資后為了洗錢,犯罪分子還在福建某市購買了經濟林地。
庭審:生意沒錢賺改行制冰毒
第一被告人袁大鈞對控罪供認不諱,他在庭上稱,自己是在2007年元宵節前,接到了喬延建的電話,喬說在海南弄到了一個制造冰毒的配方,讓袁大鈞參與制毒,于是袁大鈞就偷渡到了大陸。袁前后共出資150余萬元人民幣。不過這一團伙的制毒之路并不順利,最開始用新配方制毒時屢屢失敗,后來團伙成員郭寶全找來一神秘人,用其提供的配方成功制毒。
第二被告人黃中舜則表示,2007年只是郭寶全找到他,要他借20萬元給他們做生意,并稱“不要管做什么,總之會有回報”。黃隱約覺著他們是在制毒,但他稱并未參與其中,后來連本帶利獲得100余萬元。2008年該團伙再次制毒時,考慮到黃已知情,便由黃負責租賃廠房及打理日常經營等事務,黃稱自己并未參與制毒。
第三被告人郭寶全庭審中對公訴人侃侃而談,如同在講述別人的故事。他稱和袁、喬、黃三人在臺灣即認識,到大陸來本來是商量做LED生意的,但一直都沒賺到錢。后來,喬的朋友彥仔(另案處理)提議合作制毒,“具體怎么做我是不懂,但聽說能賺錢就做了。”后來郭寶全經朋友介紹找來神秘人“張先生”指導,終于“研制”成功。對于私藏槍支,郭寶全表示是為防身,稱自己從未用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