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法院內砍妻殺死親戚 法院被指監管不力
“快來人呀,殺人了!”昨日中午12時40分左右,昆明市嵩明縣人民法院白邑法庭院內發生駭人聽聞的一幕——在一起離婚訴訟案庭審前10多分鐘時間里,作為被告的丈夫因為對妻子提出離婚極度不滿,并遷怒于前來旁聽的女方親屬,竟然在法庭院內揮舞鐮刀砍向原告妻子及其家屬,造成一死一傷。案發后,法庭工作人員竟然嚇得躲藏起來,而犯罪嫌疑人則大搖大擺地從法庭院內逃走。
囂張男子:法庭院內殺人逃逸
記者接到報料后,立刻趕到當地進行采訪。在嵩明縣滇源鎮中心衛生院病房里,記者見到了死者張麗萍的丈夫李文華。見到記者后,李文華悲痛地講述了案發經過。
據介紹,昨日中午12時40分左右,昆明市嵩明縣人民法院白邑法庭即將開庭審理一起離婚案件。開庭前10多分鐘,當事雙方10多人陸續進入白邑法庭院內。隨后,不知道因為什么,雙方在法庭內的院子里發生口角。
目擊者說,爭執中,被告人鄧家喜跑到車邊,從車上拎出一把長鐮刀后,嘴里一邊喊著“砍死你”,一邊揮舞著長鐮刀沖向自己的妻子楊昌美(即該案原告),朝其胸部就是幾刀。前來參加旁聽的楊昌美的表妹張麗萍見狀,慌忙上去阻攔。沒有想到,殺紅了眼的鄧家喜又將矛頭對準了張麗萍,瘋狂地朝張麗萍背部、腰部連捅數刀。之后,鄧家喜扔下兇器,一邊罵罵咧咧,一邊大搖大擺地從法庭院子里走了出去。
法庭人員:事發后遲遲未露面
面對這突如其來一幕,周圍的人嚇得大喊:“快來人呀,殺人了!”5分鐘后聞訊趕到現場的李文華說,案發后,法庭人員竟然嚇得躲了起來,法庭里沒有見到一名法警和法官。
家屬隨后撥打110報警,警方趕到現場后才將兩名傷者送往當地的嵩明縣滇源鎮中心衛生院搶救,但張麗萍搶救無效身亡。楊昌美后被火速轉到嵩明縣醫院,由于傷勢過重,又被轉到了昆明搶救,目前還沒有完全脫離生命危險。
死者親屬告訴記者,事發時法院無人干預,盡管院中停有車輛,院方也沒有送傷者進醫院,還是警察到現場后才用警車將傷者送到醫院進行搶救。案發后,嵩明縣人民法院白邑法庭把大門鎖了個嚴嚴實實。記者在法庭大門口看到,地上還留有許多血跡。眾多記者多方交涉,仍被拒絕采訪。
目前,警方已對此事展開調查,并派出大批警力堵卡搜捕犯罪嫌疑人。截至記者發稿件時,楊昌美還沒有完全脫離生命危險,犯罪嫌疑人鄧家喜也還沒有捉拿歸案。
調查:夫妻雙方曾經簽下保證書
采訪中,楊昌美的一位親屬向記者出示了一份《保證書》,從另外一個側面證實了鄧家喜經常打罵妻子楊昌美的事實。
這份2008年5月29日簽下的《保證書》上說,因為夫妻糾紛,雙方親屬共同提出和好條件,鄧家喜作出保證,保證從簽訂之日起夫妻雙方相互尊重,改正原隨便動手打罵和虐待女方的行為,保證妻子的生命及人身安全,如果今后依然有虐待和侵犯女方人權的行為,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不履行以上保證,無論違反那一條,女方有條件提出離婚或者法律追究的權利。
知情者說,他們簽下《保證書》后,夫妻雙方確實好了一段時間,但是今年,鄧家喜又再次虐待妻子。半個月前,楊昌美受不了丈夫的虐待,跑到了表妹張麗萍家躲藏,并向法庭提出了離婚。
兇手丈夫是個“暴力狂”
熟悉鄧家喜的人都說,他是個十足的“暴力狂”,結婚10多年來,經常毆打虐待妻子楊昌美,只要有不順心的事情,回到家里就要在妻子身上發泄。楊昌美經常被鄧家喜打得不敢回家,只好在親戚家里躲藏。被勸說回家后,好不了幾天,又會遭受毒打。
楊昌美夫妻間的事,當地村委會為他們進行過多次調解,但是調解過不了幾天,家庭戰爭又會爆發。
還有知情者透露,鄧家喜在當地是出了名的“打手”,動不動就打人,與親戚朋友曾發生過多次打架事件,許多村民都怕他三分。
追償:家屬欲向法院索賠300萬
死者張麗萍的丈夫李文華,看著自己身上的血跡,禁不住淚流滿面。對于妻子的死亡,李文華認為法院有脫不開的干系,應該要承擔全部責任。
據了解,死者張麗萍今年28歲,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人,與丈夫李文華結婚5年多,有一個4歲的女兒,而且還帶有殘疾。李文華悲痛地說,妻子死亡的消息,現在還沒有告訴年幼的女兒,也不敢告訴自己的父母。
昨日下午5時許,李文華的父母陸續趕到醫院,在醫院的急救室里見到自己兒媳的慘狀,兩位老人差點癱坐地上。
之后,情緒激動的家屬紛紛在醫院質問:法庭內怎么能帶進兇器?案發后,法庭人員到底哪里去了?為什么到現在,法院還沒有一個說法?
死者家屬認為,進入法庭后,法院方面有責任和義務保障當事雙方的人身安全。張麗萍的死,法庭方面存在很大的監管責任,應該為此事承擔全部責任。死者親屬表示,他們將向法院索賠300萬元賠償金。對此,法院方面沒有任何表態。
手記:鎖門不是明智之舉
原本是一個極其普通的離婚案,卻在嵩明縣白邑法庭院內演繹成一個駭人聽聞的血案,可以說,這是一個偶然的突發事件。但讓人難以理解的是,目擊者說,案發后法庭方面無人出面干預,兇手大搖大擺地從法庭內逃走。
采訪中,更多呼聲來自對法院監管工作不力的質疑。毫不客氣地說,單憑兇器帶進法庭,法院方面就應該負有一定的責任。但令記者更難理解的是,法院對此并沒有任何表示。面對記者采訪,法院干脆把大門一鎖,拒絕接受記者的采訪,把真相和對公眾的話語權同時也拒之門外。
不久前,省高級人民法院正式聘請14名記者為特約新聞觀察員,并頒發了由省高院院長許前飛簽發的“新聞監督護照”,并明確要求可以對法院工作進行輿論監督。高興的是,記者也名列其中。遺憾的是,記者在昨日的采訪中,仍然被法院拒之門外。
案發后,法庭方面始終無人出面來干預;兇手大搖大擺地從法庭內逃走;記者采訪被法院拒之門外……可以說,該案所暴露出來的種種問題,應該引起法院方面的深思。畢竟,鎖門不是明智之舉。
記者 夏體雷(春城晚報)
逃走 “牛拖”“被咬”家暴兇猛
肩膀、胸部等部位的牙齒印依然清晰,部分傷口已經發炎。楊昌美把這些掀給張麗萍看時,除了心痛、絕望,等待的就是法院開庭的那天了。
張麗萍是楊昌美的表妹。楊昌美沒有回尋甸老家,沒有躲在娘家,是因為在這個地方,她的丈夫鄧加喜暫時找不到,她不會因此而再次受到毆打。
鄧加喜瘋狂地尋找,楊昌美的弟弟楊昌華說:“他也去我家找了,但我家里人當然什么都不會說。”楊昌美的電話每天都響好幾回,張麗萍的丈夫李文華記得,楊昌美要么不接電話,要么只說,真的已經過不下去了,她無法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
楊昌美下定決心:“一定要離。”在5月26日開庭前的半個月,楊昌美就躲在昆明,在這個平常幾乎不來的親戚家住著… 云南信息報
凄慘 無效的“不打人”保證書
每回,楊昌美要么“因為兩個小孩而心軟”,自己回到鄧加喜的身邊,要么就是鄧加喜找來,軟硬兼施,把楊昌美接回家。
就在一年前,身上帶著手指一般粗的棍傷,楊昌美又回到了娘家。這次,鄧加喜為了得到原諒,將村支書等人請來作見證人,寫下了一份保證書:“保證從即日起夫妻互相尊重,男方改正原隨動手打罵女方和虐待女方的行為… 云南信息報
質疑 殺人鐮刀是法院的?
鄧加喜跑了。李文華除了希望警方能把他盡快抓到,他認為,法庭對她的死也負有責任。
“法庭里怎能藏著兇器呢?”他問了好幾個同行的人,在吃飯時,甚至在去法院的路上,鄧加喜沒有帶包,衣服里也不可能帶著鐮刀,“鐮刀就是從法院里拿來的。”
李文華同時責備,法庭里那么多車,在他呼救時,竟然沒有一個人愿意開車送到醫院,而事情發生后,也沒人出面解決問題。
昨日下午6時,當記者離開時,李文華等人站在已經關門的法庭門前,一直在討要一個說法。而法庭的工作人員站在院子里,只是沉默不語。晚8時,記者再致電他時,“法庭還是沒有說法。”李文華說,他已經問到,鐮刀是從法院內的一輛白色夏利車拿出來的。“法庭有責任。我要向他們索賠300萬。”[]云南信息報
傷者 斷指急需手術 醫療費無著落
昨晚7時30分,被輾轉送到昆明43醫院的楊昌美,仍坐在骨科住院部樓下草坪上,她始終不停的哭泣,或許是被嚇壞了,對于被砍時的情景,無論怎樣提起,楊昌美的回答總是“曉不得”。而是否留在昆明進行接指手術,因為錢的原因,她也一直拿不定主意。
“怎么辦?你快點決定,是回嵩明治療還是在這里治?”她的叔叔楊文孝(音)催促著。“沒錢啊。”哭泣的楊昌美開口,說出的只有這三個字… 云南信息報
警方 兇手已經被抓獲
昨晚11時,李文華在電話里告訴記者,嵩明縣公安局王副局長電話告訴他,鄧加喜已被抓住,目前正在縣公安局刑大接受調查。此外,嵩明縣法院院長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也表示,院方已決定專門安排時間,將家屬們聚集起來進行溝通和協商,“到時候有什么意見和想法,大家都可以說出來,我們可以協商解決。”至于當時院內沒有工作人員處理這一事件的說法,院長說待到案件了解清楚后會給大家一個說法,目前暫時還不能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