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將從9月起禁止無環保標志車輛進入
據新京報消息 本報訊 (記者楊華云) 據環保部消息,9月1日起,無環保標志的外地車輛將不能進入北京。
6至8月為宣傳啟動期
環境保護部日前印發《關于轉發<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發布本市第十五階段控制大氣污染措施的通告>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做好進京機動車環保合格標志管理的通知》,從2009年9月1日起,北京市將對違規進入的外埠車輛進行執法檢查,無環保標志的車輛不得進京。
為給予各省區市進京車輛發放環保標志一定的準備時間,北京市將2009年6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設置為外地進京機動車實施標志管理的宣傳啟動期。
持黃色環保合格標志的進京機動車,在2009年10月1日以前,全天禁止在五環路以內(含五環路)行駛;2009年10月1日以后,將全天禁止在六環路以內(含六環路)行駛。
六省區市共同制定政策
2009年6月1日起,進京機動車車主可在機動車注冊登記地地級以上城市申領機動車排放合格證和環保合格標志。尚未開展黃色和綠色環保合格標志管理的地區,可以對環保定期檢驗合格的車輛,按排放標準核發機動車排放合格證和環保合格標志。
禁止無環保標志車輛進入北京是實行空氣污染區域聯防聯控以改善城市空氣質量的手段之一,環保部稱,將與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山東六省區市共同研究制定區域空氣大氣污染防治規劃和環境管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