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老總打死人欲私了 揚言“200萬買條人命”
《環球時報》消息 酒店老總光天化日之下打死一名婦女,花28.5萬就了事?此事近日被網友傳得沸沸揚揚(本報8月7日曾報道《母親為3歲幼子論理,遭酒店老總率人打死》)。
調查中,高新區警方昨天證實,該老總已被刑拘,拿再多的錢也不能逃脫刑責,本周內將提請批捕。律師稱,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最高可判死刑。
“私了”之爭
8月1日,因3歲幼子摘了酒店的花引發口舌,來自四川金堂縣的34歲婦女田家芳被龍頭寺火車站旁金香格商務酒店老總曾某打死。
法醫鑒定,田系后腦著地導致顱內出血死亡。
8月8日,雙方親屬在霧都賓館茶樓協商,經過3小時“談判”,最終酒店方同意賠償28.5萬元一次了清,并與死者親屬簽定了“協議”:死者親屬不再追究此事。
一手交錢,一手簽字,次日,死者在一碗水殯儀館火化,親屬隨即撤離重慶,回到四川老家。酒店也恢復營業。
28.5萬就“私了”一樁刑案?此事近日被網友傳得沸沸揚揚。調查中,酒店方面承認給了賠償,但細節不作正面回答。死者的老公曾棟海稱,28.5萬元已領取,“協議”是酒店起草的,確有“不再追究”的意思。而目擊者稱,8月1日案發后該酒店老板曾揚言說:“大不了花200萬元買條人命嘛!
曾索賠500萬?
兩天來,記者趕赴龍頭寺調查,金香格商務酒店前臺幾名服務員證實,出事后,未見曾總現身,不知道他在何處。酒店一名中年男子透露,曾總30多歲,家住南坪,酒店去年底才開張,目前是曾某的哥哥在負責管理酒店。
《營業執照》顯示,該酒店位于北部新區昆侖大道50號,屬天宮殿街道轄區,老板曾某,2008年11月21日成立,系個人經營。
高新區公安分局火車北站站前派出所一名負責人稱,案發當天,該所便組織精干警力介入偵查,該所了解的案情是:3歲小孩跑進酒店耍,被幾個女服務員趕出,田家芳遂與服務員發生了抓扯。后來,曾某去用拳打了田家芳,并將其推倒在地,田家芳后腦著地顱內出血,經搶救無效死亡。
這名負責人透露,事后,死者方曾喊出索賠500萬元,后來降至300萬元,最后賠了28.5萬元,都是雙方自行商量的結果,警方未參與協商。
死者到底是什么身份?昨天,已回到四川的曾棟海承認,他是在龍頭寺一帶搞黑車營運。他稱,去年9月,花費3.98萬元買了一輛五菱之光,每天在龍頭寺火車站一帶攬客,用以維持生計。曾說,由于我市打擊黑車力度很大,生意并不景氣,每天只有100多元的收入。如今,他已停止黑車生意,把車開回了成都。
面對一家4口人的高額花銷,曾棟海便叫田家芳在火車北站一帶幫他喊客,重點是那些剛下火車的客人。
打人老總曾失蹤
高新區公安分局火車北站站前派出所證實,田家芳被打倒地后,被緊急送往附近醫院搶救。警方迅速介入。
次日凌晨,田在醫院死亡。此時,打人的曾某卻以“去找錢”為由失蹤。為確保將曾某緝拿歸案,警方暫時封鎖了田死亡的消息,多方施加壓力,要求曾某迅速到站前派出所接受調查,配合搶救田家芳。
8月2日,迫于威懾,還蒙在鼓里的曾某主動來到站前派出所投案。證據面前,曾某對打人一事供認不諱,當即被刑拘。
刑責不可私了
簽了“不再追究”協議,賠了28.5萬現金,此事真就這樣“私了”了嗎?
昨天,高新區警方明確表示,雙方對民事部分進行協商賠償,無論賠多少錢,都不能免除打人老總的刑責,刑事部分決不可能“私了”。目前,曾某仍在九龍坡看守所羈押,本周內便將提請九龍坡區檢察院批捕。
律師何雪梅表示,刑法是公法,雙方簽定的協議上有關“死者家屬不再追究”條款無效。
律師:打人老總最高可判死刑
重慶龍行律師事務所何雪梅律師指出,打人老總曾某涉嫌構成故意傷害罪,《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死者老公:“希望打人者受到懲罰”
昨天中午,記者與正在四川老家料理后事的死者的老公曾棟海通了話。
記者:當初曾喊酒店方賠500萬?
曾:我沒喊,其他親屬喊沒得我不清楚。
記者:這28.5萬怎么安排?
曾:除去喪葬費后,剩下的1/4分給岳父母,3/4留作兩個孩子讀書。
記者:你滿意這個賠償結果嗎?
曾:不是很滿意,她一條生命換的這點錢啊。
記者:拿了錢就不再追究對方嗎?
曾:我不追究不等于法律就不追究,希望打人者受到懲罰。
記者手記:生命可貴 罪責難逃
8月1日,是打工婦女田家芳的生命末日。
身為酒店老總的曾某,光天化日之下,竟置打工婦女田家芳于死地。
在人流密集的龍頭寺火車站,這家商務酒店雖然沒有掛星,但生意紅火。曾某不說財大氣粗,也可謂“錢途”無量。
酒店方賠償28.5萬元,并與死者親屬簽定“協議”:死者方不再追究此事。網友質疑,老總打死人,28.5萬真可“買”一條人命?看看兩個失去母親的幼子,一個6歲,一個3歲。此事會對兩個孩子帶來多大傷害,簡直無法想象。
警方證實,盡管拿了錢“消災”,但老總仍逃不脫法律的嚴懲。大有“錢途”的老總不僅殘酷剝奪了他人生命,自己也進大牢,個中教訓值得反思。
(鄒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