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經理不愿生孩子被起訴離婚 曾簽生子協議
《重慶晚報》消息 “你之前不是答應了的要生孩子嗎,為啥要反悔,不愿去治病?”“明知道我害怕手術,為啥不體諒我?”昨日,在江北區法院,某房產公司副總李仁勇將在觀音橋某百貨公司任經理的妻子吳雯雯告上法院,稱“不生孩子,就離婚。”
婚前協議不生就離
離婚,對于李仁勇來說,是證據確鑿。因為他與妻子曾簽協議:1年內生孩子。據他陳述,他今年39歲,是某房地產公司的副總,由于一直忙于工作,去年還單身的他,通過婚介,認識了35歲的吳雯雯。在競爭激烈的大型百貨公司當經理,吳雯雯的情況跟他差不多,沒時間談戀愛。
相識后,兩人對對方的感覺都不錯,李仁勇不但吃苦耐勞,對吳雯雯的母親也很好;吳雯雯也知書達理。于是,兩人在認識半年后,決定結婚。但李家擔心吳雯雯年齡偏大,又是事業型女性,婚后會不愿生孩子。李仁勇的母親就提出,如果兩人要結婚,吳雯雯就要在結婚后,放下工作給兒子生個孩子。起初,吳雯雯并不愿意,但在家人的勸說下,她最后還是答應了。于是,結婚前,在李仁勇母親的要求下,兩人定下協議,結婚后1年生一個孩子,否則就離婚。
老婆害怕上手術臺
今年初,兩人結婚,并過著甜蜜的新婚生活,但兩個月過去了,吳雯雯一點懷孕跡象都沒有,李仁勇便陪她上醫院檢查。結果顯示是吳雯雯輸卵管堵塞,無法懷孕。李仁勇便勸妻子盡快進行治療,吳雯雯吃了一些藥,但并不見效。李仁勇要求吳雯雯去做疏通輸卵管手術。但吳雯雯不愿意,因為她有手術恐懼癥。她還說,只要兩人生活相互扶助,不要小孩照樣會過得很好。
但李仁勇不接受她的觀點,特別是李仁勇的母親,見兒媳不愿治病生子,檢查結果出來后的第三天,李仁勇的母親就沖吳雯雯嚷:“你想讓我們家斷子絕孫嗎。”從此以后,夫妻倆就常常為不能生子的事發生口角。今年6月,李仁勇起訴到江北區法院,要求按照當初協議離婚。
法庭調解破鏡重圓
“我不愿離婚。”吳雯雯說。她不能生子并不是她主觀原因,而是有疾病,因為她非常愛丈夫,因此不愿意離婚。對此,李仁勇表示,雖然妻子不能生子不是她的主觀原因,但是,她不能生子卻是事實,這違反了婚前簽訂的協議,因此按照協議應當離婚。
由于涉及隱私,庭審中,法院宣布休庭,單獨組織兩人調解。
昨日下午,記者從法院了解到,經過調解,李仁勇表示,雖然他與妻子戀愛不久便結婚,但他很愛妻子,可是妻子不能生子又不愿去治療,母親又給他很大壓力,他也是沒有辦法才這樣。聽見丈夫的心里話,在法官耐心做工作之后,吳雯雯答應,愿意克服手術恐懼去做疏通輸卵管的手術。
在調解后,法院下達了調解書。
(莫雪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