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要結婚新娘不是我 女子憤怒送花圈泄憤
新華網消息 得知前夫離婚后又再婚,對其“余情未了”的前妻心生妒忌,竟訂了兩個花圈讓人送到前夫的婚禮上!好在送花圈的工人機靈,一看情況不對,馬上返回。前妻一計不成,又找了家街頭廣告傳單公司,以前夫名義寫“公告”,捏造事實誣陷前夫……近日,記者了解到這樣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案例。
聽說前夫再婚 要送花圈泄憤
鮑順(化名)和妻子黃燕(化名)結婚后,二人動不動就兩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眼看著孩子越來越大,兩人還是無法收斂脾氣,最終和平“分手”,并協商好,孩子由女方撫養,男方不用拿撫養費。
去年,黃燕聽說鮑順要結婚了,“余情未了”的她氣不過,決定給鮑順送份“大禮”。她到一家花圈店訂了兩個花圈,告訴店老板在花圈緞帶上寫上“鮑順永垂不朽”字樣,并留下了送達地址。鮑順再婚那天,在一家酒店里大擺筵席。送花圈的工人蹬著三輪車來到黃燕所寫的地點,發現是一家酒店,正在舉行婚禮,大紅拱門上還寫著“鮑順、王麗(化名)新婚大喜”字樣。工人心里直發毛——這地方辦的是喜事,結果有人卻說是喪事,還讓送花圈,這到底是怎么回事?
工人沒敢卸車,回去將此事告訴了店老板。老板給黃燕打電話,詢問到底是怎么回事。黃燕吞吞吐吐地說了經過,老板聽完氣壞了,覺得黃燕這玩笑開得太大了,差點兒惹出麻煩!黃燕直說對不起,并表示花圈錢不要了。
花圈沒送成功 登公告“埋汰”人
可黃燕的心頭之恨還未退去,她逛街時,看到街頭有人發廣告傳單,就找到廣告傳單公司,以鮑順的名義登了一則“公告”:一、我現在離婚另娶;二、我決定與親生女兒一刀兩斷;三、我過去沒付撫養費,以后也分文不給。落款是“鮑順”。
巧的是,打這期“公告”時,鮑順的一個老同學看到了,就去問鮑順是怎么回事。鮑順聽說后氣得直哆嗦,便將黃燕和印傳單的公司一并告上法庭。
法庭審理后認為,黃燕冒名登廣告,侵犯鮑順的姓名權,又以刊登的內容指責原告不付女兒的撫養費,更是違背最初二人自愿簽訂的離婚協議。在看到原告再婚后,以此種方法丑化原告的人格和聲譽,構成侵犯名譽權。街頭廣告傳單本就非法,未經審查隨便登載,也構成侵權。判令黃燕和發放傳單的公司向鮑順公開賠禮道歉,并各賠償2000元。
對此,遼寧翟鐵羽律師事務所主任翟鐵羽律師指出,如果黃燕后悔當初沒要撫養費,可以另行起訴,法院一定能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但是她卻做出冒名登廣告的舉動,這是違法行為。另外,她買花圈一事,如果工人當時真的把花圈送到鮑順的婚禮上,黃燕還構成侮辱犯罪,屬于情節惡劣,要坐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