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少年奸殺女子后方知害錯人
廣東省始興縣城南鎮膽源村一名十四歲的少年,因賭博被賭友的妹妹罵過,遂報復殺人,并強奸受害人,他作案后才知道,受害女子僅僅是長得像賭友的妹妹,自己認錯人了。昨天,此案在韶關市中院開庭審理。
據公訴機關指控,2009年5月21日下午15時許,被告人胡某(1994年11月12日生)在自家花生田里拔草,后覺得很無聊就想去賭錢。走到膽源村石場路段時,見到被害人楊艷(化名)推著單車回家。因楊艷與妹妹楊柳(化名)長得很像,胡某見到楊艷后就想起其去年因為和楊柳的弟弟楊程(化名)賭博被楊柳罵了一頓的事,又因上午賭博輸了錢心情不好,就誤認為楊艷是楊柳而意圖報復。于是,他抄近路趕到楊屋村半路一個叫“細逕口"的地方等楊艷,等了約十分鐘,就見到楊艷推著單車走過來。胡某即上前將其連人帶車推倒在地,兩人就廝打起來,胡某把楊艷壓在身下,楊艷大叫,胡某害怕被人聽到,就撿起一塊石頭朝楊艷頭面部猛砸,致楊艷不省人事,并將其強奸后逃離現場。經法醫鑒定,被害人楊艷因顱腦損傷死亡,其在死亡或頻死狀態下被強奸。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胡某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和強奸罪,應數罪并罰。被告人胡某實施故意殺人、強奸犯罪時已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八周歲,應從輕或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