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母反對兒子交往情人 被其掐死
愛情可遇而不可求,所以成了很多人的奢侈品。
為了得到這個奢侈品,這兩個男人都下了狠手。一個因為情人將71歲老母親活活掐死;另一個則因為女友要分手,欲拿刀活活將女友砍死。昨日,這兩人先后站在了長沙中院刑事審判庭的被告席上。
案件一 為了情人,男子掐死七旬老母
事件回顧:被告人王志輝喪偶后,與本村婦女宋某保持情人關系,遭到其母親王金蓮的強烈反對。今年4月26日下午6時許,宋某到王志輝家聊天,被王金蓮撞見。當晚8時,王志輝來到母親家想解釋,后與母親發生爭吵,推搡中繼而發生扭打,王志輝上前騎在母親身上,用右手掐住母親頸部,直至其不能動彈。
昨日上午10時許,長沙中院第六審判庭。
“你母親多大了?”法官開始發問。
“71歲。”王志輝聲音很小,耷拉著腦袋。
“你怎么能對71歲的母親,親生母親,下這樣的毒手?”法官加重語氣,“掐死老母親,除了母親反對你和宋某來往外,還有別的原因嗎?”
王志輝沉默了一會,用低沉的聲音說,自從妻子去世后,他一直單身,感覺很孤獨。當宋某對他好時,他感覺到了溫暖,并希望與其長相廝守。王志輝說是母親認為宋某人品不好才反對兩人保持情人關系。
一個多小時的審理中,王志輝的家人始終沒有出現。在法庭審理最后陳述階段,王志輝表示不求法官輕判,只求家人諒解,并愿意捐腎贖罪。“我沒有臉見親人。”休庭期間,王志輝抽了一根煙,淚流滿面地說,“連自己的母親也殺了,我不孝,我不是人。”據了解,在看守所的這些日子,只有他的兒子前來探視過。
上午11時許,庭審結束。案件擇日宣判。
案件二 “干脆弄死你,我也不想活了”
事件回顧:2006年6月份,被告人胡仁長與被害人張某相戀。自同年底開始,張某以兩人感情不和為由,多次提出分手,但胡仁長每次都不同意。今年5月21日下午2時許,胡仁長在長沙星沙鎮租住處,因張某再次要分手而惱羞成怒,遂拿起一把菜刀朝張某連砍數十刀,并撿起一塊磚頭欲將張某砸死。就在此時,房東趕到,胡仁長見狀跳樓自殺。
“這是受害者張某的照片。”法警從檢察官手上接過一疊證據照片,在胡仁長面前翻閱。
女孩額頭、嘴唇、左臉、耳后、頭頂……全是一針針縫合的傷痕;而兩手三根手指頭已被砍掉;房間里到處是血……“太殘忍了。”旁聽席上不少人看著不禁打了一個寒顫。
胡仁長只有24歲,陜西人。照片上面目全非的女孩是他女友,某高校2007級學生。
“她被我砍了30多刀,直到變成了血人,我愣住了。”胡仁長回想起來,也不敢相信自己有這么狠心。他說自己打工供張某讀書,但發現張某在學校交往的異性很多,更氣的是,女友說自己不浪漫,沒激情,這些話傷了他的自尊。
“你當時砍她時,是準備將其砍死還是只是想教訓她一頓?”法官問。
“既然她提出分手,讓我不好過,我也不能讓她舒舒服服地活著。”胡仁長說,她砍了女友30多刀后,就堅定了想法,“我把你都搞成這樣了,就干脆弄死你,反正我自己也想死”。
經法醫鑒定,張某的傷勢為重傷。而跳樓自殺的胡仁長經搶救,活了過來。在法庭上,胡仁長認為這樣的結果不是因他一個人引起的,張某也該負有責任。經審理,法官宣布案件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