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女企業家因拆遷樓頂天臺自焚(圖)
《新湘報》消息 11月13日早晨,在成都市金牛區天回鎮街道辦金華村發生一起惡性“拆遷”事件,女主人以死相爭未能阻止政府組織的破拆隊伍,最后“自焚”樓頂天臺,燒得面目全非、命懸一線。數人被拘,數人受傷住院,政府部門定性為暴力抗法,被拆戶控訴政府暴力“拆遷”,究竟孰是孰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生命在這里被漠視,法律在這里被踐踏,本應預見的流血事件卻在政府官員的現場指揮下發生了。
女主人以命相爭 自焚樓頂天臺
“你們退下,我們可以坐下來商量,否則我就要自焚了!”初冬的晨曦中,一位中年婦女身穿睡袍,站在三層樓頂閣樓的天臺上,身后的國旗在輕風中飄動,只見她一次次舉起油桶,把汽油澆在身上,一邊不停地用喇叭向下喊話。
這是一座三層樓房,堅實的結構,漂亮的外部裝修,顯示出房主人傾注的心血。樓下,機器轟鳴,正在破拆;樓前,無數消防、公安官兵嚴陣以待,不遠處停放著救護車,醫護人員也做好了準備。三層樓頂平臺上人頭攢動,不時有戴鋼盔的人出現,接著有濃煙火光冒起,還傳來鞭炮的噼啪聲。
“唐姐,你要冷靜!不要與政府作對,你現在下來還來得及。”樓下,也有人在向那位中年婦女喊話。
十幾分鐘后,另外有人爬上了閣樓,似乎要制止她的行為,瞬間,慘烈的一幕出現了,那位婦女變成一個通紅的火人,在高高的樓頂上跳動、掙扎------
這是11月13日成都市金牛區天回鎮金華村拆房現場的一段錄像,自焚的這位婦女叫唐福珍,今年47歲,屬于重三度燒傷和吸入式燒傷,已行氣管切開術,至今還住在成都軍區總醫院燒傷科重癥監護室,尚未脫離生命危險。
女士自焚的全過程
暴力執法還是暴力抗法?
記者在成都市金牛區政府采訪時,已經事過三天,據外宣辦工作人員說,11月13日對唐福珍樓房的強制破拆是政府組織的“拆違”行動,由于受到對方人員的暴力阻止,有4、5名工作人員受傷和機械損壞,已經定性為“11、13”暴力抗法事件,有現場錄像為證,記者要求觀看錄像和探訪受傷人員,被婉言拒絕。
在天回鎮金華村金新路,記者看到那幢壯觀的樓房不復存在,現場只留下殘磚斷瓦,還有挖掘機正在作業,目擊者及當事人回憶起當時發生的情況依然心驚肉跳,欷歔不止。
金華村村民嚴某說:“11月13日早6點半左右,天蒙蒙亮,我去上班經過唐福珍的家門口,看到唐福珍站在頂層閣樓上,旁邊的老年活動中心停了很多車輛,四周圍了很多陌生人,有穿警服的,有穿迷彩服的。一會兒,一輛挖掘機開始挖唐福珍家的大門和圍墻,大門挖開后,我看到兩個穿************的人把胡昌發拖了出來,幾個穿迷彩服的人搭竹梯強行從窗戶進入房間,一些床上用品從窗口拋下來,還有一些手拿盾牌和棒棒,戴著鋼盔的人進去,當時整棟樓里到處是玻璃等東西破碎的聲音。”
“我聽到唐福珍在喊:‘不要上來,不要逼我,否則我死給你們看。’看到唐福珍在往身上澆液體的東西,估計是汽油,下邊一個聲音在喊:‘你這是違法犯罪,現在下來還來得及。’不一會兒,唐福珍全身燃燒起來,十幾秒后,消防隊員用噴水槍噴向閣樓,之后不久,唐福珍被抬下來,燒得沒了人樣,唐福珍的大哥唐福成也滿臉是血躺在地上,兩個人一塊兒被等候在旁邊的救護車拉走。”
唐福珍的鄰居鄧尤德說,我聽到唐福珍一遍遍喊話,看到她兩次朝自己身上澆汽油,想以死來阻止那些人進攻,但那些人完全不理會,他們鋸開三樓防盜門,頭戴鋼盔,手持棍棒,沖上三樓樓頂,唐家的人都躲在樓頂平臺上,兩邊人交匯在一起,頓時亂成一鍋粥,吼叫聲、打斗聲、婦女孩子的哭叫聲混成一片,站在閣樓上的唐福珍對三樓平臺發生的一切看得清清楚楚,她情緒很激動,再次把油桶舉過頭頂,將剩下的汽油全部澆在身上,她是萬般無奈才“自焚”的。唐福珍被抬走后,破拆始終沒有停止,她家后院平房的物品被多輛貨車拉走,而樓房里的很多家居用品甚至貴重物品被破碎機直接埋在廢墟中。
魏交是唐福珍的外甥媳婦,一位有著不滿周歲嬰兒的年輕母親,她當時恰在唐福珍家暫住,親身感受了那個噩夢般的早晨。在向新湘報記者講述親身經歷時,魏交全身發抖,數度哽咽抽泣。
她說:“當時場面很亂,我們一家人老少十幾口都退到三樓平臺上,我抱著娃娃不停游走,生怕傷害到寶寶。突然,三樓通向平臺的鐵門被破開,一群頭戴鋼盔、手持盾牌棍棒的人沖了上來,他們見人就打,我躲避不及,被他們一棍敲在左小腿上,我直接倒在地上,寶寶嚇得“哇哇”大哭,還沒等我站起來,就覺得眼睛被人噴了什么東西,頓時感覺眼睛刺疼,呼吸困難,他們從懷中奪走了我的孩子,又朝我腰部和腿部踢了幾腳,模糊中,我看到地上躺著都是我們的人,包括我六十多歲的婆婆。”
“之后,他們把我抬到樓下的救護車上,過了一會兒,大舅唐福成和三姨唐福珍也被抬到救護車上。”
“我看到三姨唐福珍的頭發睫毛全燒掉了,臉上皮膚燒得爆開,露出布滿血絲的紅肉,牙齒漆黑,眼睛凸起,身上的衣服燒爛了,全身血淋淋地,見不到一塊完整的皮膚。”
“三姨唐福珍在我婆婆姊妹三人中長得最漂亮,平時也很會打扮、很愛美的一個人,一下變成這樣,誰能接受得了?我哭著不停地喊她,終于,她有了反應,她呻吟著說:‘嬌嬌,我要死了,胡柯(兒子)在哪?你大姨是不是被他們打死了?我死后,用我身份證上那張照片做遺像。’隨后,不放心地用足力氣又叮囑道:‘一定要從我家里選一張最漂亮的照片做遺像!’說完就昏了過去。”
魏交擦干淚水,挽起褲管,記者清楚地看到她左小腿彎處有一大塊條狀的紫痕。
唐福成是唐福珍的大哥,今年60多歲,他身材瘦弱,躺在成都軍區總醫院的病床上,除了頭面部傷以外,他還向記者展示了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唐福成說:我看到他們把我二妹頭打破了,就去奪棍子,沒想到,被人用棒子打在太陽穴部,一下子就昏過去了。
據唐福珍的丈夫胡昌明向《新湘報》反映,這次事件后,胡家有四位親人受傷住院,其中兩人傷情嚴重,住在重癥監護室,七人被公安人員帶走,未給法律文書,至今下落不明,他們分別是兒子胡柯、七哥胡昌貴、侄子胡正勇、侄女胡正英、侄女婿吳炳康、兒姨姐唐會青和內侄劉軍。這七人當時都被打了,有的傷勢還相當嚴重,經過多方打聽,只得到他們沒有羈押在看守所、而是被囚禁在某家旅館的消息。

數十警察站在樓下觀望女主人自焚
一條弓形路 使胡昌明變成“釘子戶”
胡昌明,天回鎮金華村人,成都奧仕威實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他對記者詳細講述了企業的變遷及成為“釘子戶”的歷史淵源。
1996年,金華村還是典型的農村面貌,閉塞、落后,胡昌明和妻子唐福珍當時在成都市區做服裝生意,已具有相當規模。一天,村黨支部書記陳茂源和村主任張國富找到他,說天回鄉和金華村公布了建設規劃方案,面向在外經營的本地成功人士和各界人士招商引資,興建一條“農民街”,以促進地方經濟發展,使用土地政策優惠,村里可統一辦理房地產手續。胡昌明說他當時生意做的很好,此時搬遷勢必受到影響,但出于對家鄉的熱愛和對“父母官”的信任,他毅然撤回資金,回家鄉投資辦廠。
首期胡昌明以5萬元的優惠價格和村委會簽訂了969.8平方米的《建房用地合同》,考慮到建房是百年大計,他采取了最牢固的建筑方案,先后投資數百萬元,做了精心的設計和裝修,建起一幢2000多平方米的綜合樓,一、二層做車間,三層辦公家人居住,一家服裝加工廠迅速開辦。1998年,胡昌明正式注冊了成都奧仕威實業有限公司,員工多達100多人,不但為當地農民提供了就業機會,還為當地政府帶來了稅源。1999年,為擴大生產,他又與村委會簽訂了租賃房后1.8畝土地50年的合同,用于車間和工人宿舍建設。
在那幾年,胡昌明夫婦成為政府招商引資成功的一面旗幟,報紙上有名,電視上有影,胡昌明被當地政府授予“勤勞致富帶頭人”等榮譽稱號,妻子唐福珍還被區婦聯評為女性自主創業模范。
胡昌明對新湘報說,在此期間,他為辦理房地產手續一直奔波于政府有關部門,交足了************費用,提供了相關材料,但由于職能部門的推諉扯皮,房地產證書最終沒能獲取。2005年,金牛城鄉一體化后,政府決定修路,停止辦理房屋產權手續,胡昌明企業的土地使用證和房屋產權證成為歷史遺留問題。
2005年7月,街道辦相關領導找到胡昌明,說胡的企業用房是違章建筑,因為修路,需要拆除,當時只答應補償90萬元,胡昌明堅決不同意,2007年,經重新調查測算,調整為155萬元,2008年3月,拆遷部門根據房屋結構和裝修較好等因素,補償費提高至217萬元,仍未能達成協議。
胡昌明認為,我企業是招商引資來的合法企業,企業占用的是農村集體土地,而納入城市規劃在九年后,土地房產等證書沒能辦下責任不在企業,怎能不考慮歷史因素,武斷地定性為違章建筑呢?為了企業的基礎建設,我花費了大量的精力、財力,陸續投入700余萬元,區區217萬元,不足總投資的三分之一,實在難以接受。
更令胡昌明心理難以平衡的是,修“金新路”本應在原路基礎上擴展,而規劃者卻偏偏對老路棄之不用,繞了一個彎,修成弓字形,把胡昌明的企業沖掉。胡昌明看到對面同樣沒有任何產權證書、和鄉村干部有關的樓房保留下來,心中憤憤不平。
胡昌明是退伍軍人,性情耿直,認為修彎彎路,是保護干部利益而傷害百姓利益,更浪費了國家資源。從2006年起,他就開始走向上訪告狀路,企業無心打理,逐漸出現負債經營而最終停業。同時,胡昌明因此也得罪了地方“父母官”,地方領導視其為“眼中釘、肉中刺”,處心積慮,欲除之而后快。
2007年10月23日,成都市金牛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給胡昌明下達了限期拆除違法建設事先通知書,10月29日,又給他下達了限期拆除違法建設決定書,限令胡昌明在2007年11月3日24時前拆除。胡昌明未予理睬。
2009年4月10日上午,金牛區劉區長、廖主任以談拆遷補償為名,把胡昌明騙到街道辦,由派出所長帶人控制起來。同時,城管執法局局長鐘昌林帶領大隊人馬光天化日闖入胡家,他們撬開卷閘門,剪斷大門鐵鎖,割開防盜門,搬家公司的車和破拆機械也開進來,試圖強行拆除,唐福珍難以抵擋,便全身淋遍汽油登上樓頂,聲稱自焚,才嚇退了那些人。
從此,胡昌明夫妻成了令政府官員頭疼的“釘子戶”,胡昌明說:我不想做“釘子戶”,更不會漫天要價,已做好讓步的思想準備,但政府要合理公正、補償適當,不要使我們損失太多。
此前,在胡昌明的控訴材料中,一直把沖自己企業的這條路稱為S路,經記者實地察看,確實發現在鐵路橋和河流橋之間的400米路段新修了一條彎路,這條路與老路兩頭對接,中間彎起,胡昌明的企業恰在這個彎上,但從整體上看,用C形路或弓形路描述更為貼切。
胡昌明向記者提供了多份加蓋村委會和金牛區規劃、土地等管理部門**的證據材料,以證明胡昌明所言不繆。

阻攔記者離開的街道辦女主任
生命、人性、法律與政績、領導意志
記者在調查采訪“11、13”事件過程中,深深感覺到:在成都市金牛區,長官意志和政績是多么地重要,而百姓的生命被漠視,黨中央、國務院倡導的人性化服務和國家法律被遠遠拋在一邊。
據目擊的村民反映,當時在現場指揮政府官員有金牛區城管局長、區長助理鐘昌林,天回鄉政府辦主任車成志,天回鄉武裝部長主管拆遷工作的李純明,還有一個職別更高的,因為這些人都聽他安排,但村民不認識。組成人員有公安、消防、施工人員及穿迷彩服的不明身份人員大約300多人,處理完唐家的人后,穿迷彩服的人最先撤離,他們很多人將迷彩服拋在路邊地里,然后乘數輛德陽市牌照的客車離去,村民懷疑是政府雇傭的外地社會不良人員。
在成都軍區總醫院,記者探望“11、13”事件傷員時,見到有數名著類似保安服裝的人徘徊在側,名為伺候實為看守,限制傷者自由,阻斷與外界的聯系,記者采訪完其中一名傷員欲離開時,被他們強行扣留一個多小時:“你們要等我們領導來,否則不得離開半步!”其他傷者更是無法見到。
事件發生時,該幢樓房的男主人胡昌明正在北京上訪,僥幸得以平安。11月16日,記者在成都見到胡昌明,他說金牛區政府害得他家破人亡不說,還要趕盡殺絕,正在四處抓他,只好每天東躲西藏,他很想見到醫院妻子唐福珍一面,卻又怕自己被抓后連個伸冤告狀的人也沒有了。然而,就在第二天傍晚,胡昌明的親戚打電話告訴記者:“躲到綿陽的胡昌明被金牛警方抓走了,什么罪名不得而知。”
一個下過兩次病危通知書的垂危病人,最需要親人的關懷和照料,而先抓其子,后抓其夫,其心何忍?情何以堪?
胡昌明企業的后期建筑不影響金新路改道,不在拆遷范圍,而其妻自焚后,破拆人員一鼓作氣,竟將后期建筑也蕩為平地,胡昌明一家真的是片瓦無存、無家可歸了。
胡昌明一家為了************強制拆遷,在家中及樓頂等醒目位置插有國旗,然而,國旗未能阻止住破門而入的破拆隊伍,大家也是眼睜睜地看著唐福珍在國旗旁自焚的,一位法學專家說的好:盡管我國的法律不斷健全完善,但一些地方政府為了政績不惜違法,在那個地方可以說是“有法無天”。

女主人在屋頂上“操作”很久竟無人施救
我國《物權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私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占、哄搶、破壞。
北京市長歌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劉亞軍認為:“胡昌明的房屋如果當地國土、規劃等管理部門認定為違法建筑,應根據相關法規予以處罰,并允許胡昌明對相關處罰提起訴訟,如果處罰最終被依法認定為合法,管理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執行相關處罰決定,應該說區政府本身不具有實施強制拆遷的主體資格的,同時,也沒有任何合法的拆遷手續,成都市金牛區政府的行為,與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是嚴重的相違背的,組織和實施的相關行為人的行為已經涉嫌犯罪。”
“我國的《物權法》和《城市拆遷管理條》之間存在一定的立法矛盾,但是這種矛盾也并不是不能在法律實施過程中予以避免的。現代的法治理念是以人為本,在財產利益和人身權利發生沖突的時候,首先應該考慮人的生命和健康。本案的發生,究其原因,是地方政府的某些官員把政績放在首位,根本不把群眾的利益放在心上。巨大的經濟利益的驅動,已經使很多地方的官員利令智昏。就本案而言,大批的地方官員在現場,眼看著一個被拆遷人舉火自焚,竟然還下強制拆除的命令,就不僅僅是法律理念的缺失了。如果金牛區政府領導能真正從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的角度去思考問題,像唐福珍這樣的悲劇還是可以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