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殺大學生情侶后奸尸獲死刑 從小孝順父母
《環球時報》消息 今年4月,一對大學生情侶在校園附近分別被連刺數刀斃命,女學生慘被奸尸。昨天,這起備受社會關注的案件公開宣判,作為4名案犯中唯一的成年人,滕顯賀被一中院數罪并罰判處死刑。法院同時判令其賠償被害情侶親屬各項經濟損失102萬余元。
“來北京,是不想被人管著,想過好生活,但又不想干活……其實世界上哪有這種事呢?我想告誡其他出來闖蕩的年輕人,走正道,哪怕自己累點兒。如果能回到以前,我會選自己干活,哪怕窮一點。”——嫌犯滕顯賀。
昨天上午,滕顯賀的父母和哥哥早早來到法庭等待宣判,而兩名被害大學生的家屬一個也沒有到場。
10點05分,滕顯賀被押上法庭。今年剛滿20歲的他身材不高,體型偏瘦。在他毫無表情的臉上,流露出一種桀驁不馴的“狠”勁兒。資料顯示,滕顯賀,遼寧鞍山農民,初中文化。
法院查明,今年4月8日晚10點,滕顯賀和3個未成年人小凱、小豐、小豪(均化名,另案處理)預謀后,帶著刀子到昌平區華北電力大學校園外的樹林內,對在這里談戀愛的大學生辛某、王某實施搶劫。在滕顯賀的指使下,小豪持刀猛刺辛某胸部及上肢數刀,小凱、小豐、小豪3人分別持刀猛刺王某胸部,導致辛某和王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兩人死后,4人搶走現金100余元、兩部手機,款、物共價值1320元。搶完東西后,小豐、滕顯賀、小凱對女生辛某的尸體進行了奸淫。
根據調查,這起搶劫案還牽出滕顯賀的另外兩起搶劫、盜竊案。今年3月20日夜里,其伙同他人在昌平區天通北苑一區附近,將路人楊某拖進土溝內,搶得400元及一部手機。今年4月5日凌晨,他還曾在昌平區北七家鎮一百貨超市內盜竊現金1000余元及電話充值卡、香煙等價值1000多元的物品。
經審理,法院最終認定,滕顯賀與他人結伙使用暴力手段,當場劫取公民財物,并致二人死亡。在搶劫犯罪中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對被害人實施強奸,在搶劫犯罪后還奸淫侮辱被害人尸體。加上此前的盜竊記錄,其行為已分別構成搶劫罪、強奸罪、盜竊罪和侮辱尸體罪,依法應數罪并罰。雖然他在被抓后對所犯搶劫罪有部分坦白情節,但鑒于犯罪性質極其惡劣,情節、后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因此不予從輕,判處死刑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靜立一旁的滕顯賀,在法官宣讀判決書的過程中,面部表情始終如剛進法庭時一樣;自始至終,他沒有向旁聽席上的家人看上一眼。但是,當法官讀至判其死刑時,滕顯賀的嘴角抽動了幾下。
家屬:他從小就對父母很孝順
“有點冤,一定得上訴。”宣判后,滕顯賀的哥哥認為,弟弟并沒有親自動手,而同案犯中的小豐是否是未成年人還并不清楚,不能讓弟弟自己承擔。滕顯賀的哥哥透露,據他了解,另一嫌犯小豐的身份證顯示其已經達到18歲了,但之前的骨齡鑒定卻是16歲,因此他對這一鑒定持懷疑態度,要重新申請進行骨齡鑒定。“二十來歲,正年華似錦的,什么也沒干,這就終點了……”
而滕顯賀的父母似乎這個“不可思議”的事實本身都還沒有接受。“當初知道孩子出這個事兒,第一反應是不可能!”滕顯賀有心臟病的母親昨天揣著救心丸到庭。她說,小兒子從小雖然不愛說話,有事也不跟家人交流,但對人都很仁義,連打架都沒有過,對父母也很孝順,“小時候別的小孩要錢買東西,他懂事,基本不朝家里要錢。”
滕顯賀的父母說,兒子這幾年在外打工,每次跟家里打電話都說自己“挺好”,不提過得不好。回老家時都在家呆著陪父母,不出去亂走,所以老兩口都對他出去打工很放心。“沒想到出現這樣的事兒。”滕顯賀的父親聽到判決結果后抹起了眼淚。
“照法律程序走吧,人家孩子也是一樣的孩子,出了這事咱們也覺得對不起人家,畢竟給人家造成這樣的結果。”面對判決結果,滕顯賀的母親更多的是一種愧疚。而對于102萬余元的賠償,滕顯賀的家屬表示,家里根本沒那么多錢。
嫌犯:想過好生活又不想干活
“如果當時我知道他們是學生,我也不會搶。”滕顯賀庭后接受采訪時說,案發前他和3個同案犯一起做保安,平時自己喜歡上網玩網絡游戲,光一個月的上網費就要二三百元,再加上其他的開銷,每月1200多元的工資根本不夠花。
滕顯賀說,事發時他剛過完年來北京,沒找到活兒,自己也不想干活,“因為干活太累”,而同案的幾個人也同樣不想干活。四個人當時沒錢了,打算尋找目標弄點錢,正好碰上了一對大學生在路邊站著說話,就將他們捂住嘴拖到了小樹林里。“我對不起他們。當時我如果想想這樣做的后果,也不會有今天……我也對不起我爸媽。”滕顯賀說。
總結自己之前的旅程,滕顯賀說:“我也沒想到能走到今天。來北京,是不想被人管著,想過好生活,但又不想干活。”他略一停頓,似乎想明白了一些道理,喃喃地說:“其實世界上哪有這種事呢?我想告誡其他出來闖蕩的年輕人,走正道,哪怕自己累點兒。如果能回到以前,我會選自己干活,哪怕窮一點。”
(蒲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