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帶人暴打父親情人 檢察院審查后決定不起訴
環球時報消息 父親有外遇,母親天天以淚洗面,兒子為給母親出氣,帶著一幫朋友夜闖“二奶”范某的住處,將范某打成輕傷。
鄭州市金水區檢察院檢察官介紹,幾年前,李某的父親獨自一人來鄭州打工,經過幾年的打拼,逐漸有了積蓄,并開辦了自己的公司。生活條件改善后,認識了生意伙伴范某,倆人逐漸發展成了情人關系并住在了一起。
后來,這件事被李某的母親得知。她是一名農村婦女,沒有經濟來源,只好忍氣吞聲,以淚洗面。因受到父母不和的影響,李某的學習成績比較差,只考上了鄭州的一所職業中專。隨著年齡的增長,李某決定找機會教訓一下范某。
今年10月10日晚11時許,李某聯系了幾個網友,來到范某位于鄭州市金水區某小區的家里。幾人進屋后,不由分說對范某就是一頓打,隨后揚長而去。范某報警后,李某很快就被抓獲,但其余4人因只在網上與李某認識,并無其他有效線索,一直沒有歸案。
隨后,李某因故意毆打他人致人輕傷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并報鄭州市金水區檢察院批捕。
金水區檢察院在對該案進行審查時,發現該案件的雙方當事人關系比較特殊,況且嫌疑人系在校學生,再加上案件發生后嫌疑人李某認罪態度較好,李某的父親主動出錢為范某看病,范某表示不再追究。考慮到該案的特點和雙方當事人的態度,檢察官認為該案社會危害性不大,符合輕微刑事案件和解的條件,遂作出了不起訴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