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愛上無血緣"妹妹"想結婚 父親繼母齊反對
據騰訊·大楚網 “父親再婚后,繼母帶來一個女兒,我和她日久生情想結婚。請問:我們能辦理結婚手續嗎?”昨日,家住漢口的阿勇滿臉愁容地找到湖北朋來律師事務所律師孫志軍,向他咨詢求助。
原來,早在2005年,阿勇的父母因感情不和,協議離婚。兩年后,阿勇的父親在別人的牽線搭橋下再婚。當時,阿勇的繼母還帶來一個19歲的女兒小娟。由于兩人同在一個屋檐下,相互間的好感也慢慢增加。后來,阿勇主動示愛,小娟也沒有反對,兩個人悄悄談起了“地下戀情”。
今年9月,看著許多人在9月9日結婚,取意“長長久久”,已經25歲的阿勇也想和小娟盡快成婚。然而,阿勇將自己與小娟的戀情告訴父母后,兩位老人惱怒萬分,極力反對他們繼續發展。一邊是父母的反對,一邊是深愛的女子,阿勇左右為難。經過一段時間的思考,阿勇還是決定要和小娟結婚,卻擔心他們的這種關系無法辦理登記手續。
了解到阿勇的情況后,孫志軍律師表示,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只有以下三種情況屬于法律禁止結婚的情形:低于法定結婚年齡、患有不應結婚的生理缺陷、或與自己有血緣關系的親人結婚。而阿勇和小娟雖名義上為兄妹,但沒有任何血緣關系,也符合可結婚的其他法定條件。據此,兩個人完全可以在民政部門登記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