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站長與女子一夜情 8年遭敲詐20次付款31萬
河南商報消息 河南中牟縣某收費站站長李某和女子董某“一夜情”后,8年來被董某威脅、敲詐20多次,為之付出了31萬余元。
昨日,因犯敲詐勒索罪,董某被中牟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
在控訴材料中,李某介紹說,2000年3月的一天,他在朋友家偶遇30歲的董某,兩人以前曾見過一次面。一回生兩回熟,兩人這次見面聊得非常投機。
當天,董某乘坐李某的車外出“兜風”,并在李某車上與李某發生關系。
此后,董某從2000年3月至2008年11月,先后23次以各種理由威脅、恐嚇李某,陸續向其索要現金31.47萬元。
去年,不堪“重負”的李某報了警。
在控訴材料中,李某說:“如果不給她錢,她說要去告我,還要讓我老婆知道,還去我單位找我,影響很不好。她明白我怕別人知道這事兒,便多次向我要錢。”
中牟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董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要將其與被害人李某發生性關系的事實告訴被害人之妻和被害人單位相要挾,對被害人進行威脅,強行索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
公訴機關指控其所犯罪名成立。被告人董某認罪態度較好,酌情從輕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