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稱給法院院長送禮遭拘留 法院稱其長期騷擾
中新網溫州1月22日電 今天下午,浙江瑞安市委宣傳部發布新聞,為日前媒體所報道的瑞安市民柯豐足到瑞安法院院長家“送禮”引發報警并被司法拘留之事作出聲明,稱實系被告長期騷擾當地法院院長。
案情回顧
2005年11月30日20時50分,柯豐足之子柯金余醉酒后無證駕駛二輪摩托車,在瑞安市飛云鎮中洲村地段時,撞到行人馬素峰,柯金余自己受重傷經搶救無效,并造成馬素峰受傷。經瑞安市人民醫院經診斷:馬素峰左枕前顱底骨折,外傷性蛛血、右上頜竇壁折。馬住院16天,造成經濟損失11218.06元。
經瑞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認定,柯金余負事故的全部責任。訴至法院后,柯豐足作為摩托車車主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于2006年9月7日被瑞安法院判令賠償11218.06元。判決后,雙方沒有上訴。
“送禮”&“騷擾”?
柯豐足對媒體稱于2009年12月25日晚8時許,到住在溫州市區的瑞安市法院院長戎小平家,“到領導家里,主要是想給領導送點禮,在家里,有些事好溝通。”
而此后,他對媒體稱這次“送禮”遭受到報警并拘捕。
瑞安市法院在今天下午發布上表示,事實乃柯豐足對法院院長戎小平的長期騷擾。自2009年7月份以來,柯豐足數次攜其妻子、母親到瑞安市政府食堂,在就餐前或就餐后阻攔、指責和糾纏戎小平。法院多次主動約訪避而不見,登門走訪柯又故意躲避。
2009年11月15日(星期六)上午10時左右,柯豐足攜妻子及母親到溫州虞師里戎小平家不停地敲門騷擾,滯留五小時之久,并不停打手機、電話進行騷擾。
2009年12月25日(星期五)晚7時30分左右,柯豐足及其妻子等4人又到戎小平院長住處,不停地敲門、按門鈴,要求入內。經多次勸說,仍滯留門口不肯離開,并不停地叫罵。無奈之下,戎小平只得向110報警。公安人員出警后將4人帶至鹿城區南門派出所談話。
今年1月9日(星期六)傍晚,戎小平家門前丟了一堆飲料殼,留了一張字條,樓下的電控開關也被拉,造成戎小平家里停電。
今年1月12日下午下班前,柯豐足的妻子還帶了幾個女人到戎小平妻子單位辦公室“講理”、“要找戎院長”,糾纏了半個小時后才離開。
1月18日,戎小平收到柯豐足的一封信,信封里只放了9張廁紙,這在當地風俗里是用來侮辱與詛咒他人的。
司法拘留的依據與理由
鑒于該案的特殊性,瑞安法院表示曾再三做柯豐足思想工作,督促柯自覺履行,但沒有取得預期的效果。
2009年12月25日晚,瑞安法院執行局有關人員將其帶到執行局,再三耐心做被執行人柯豐足的思想工作,督促其自覺履行生效判決義務。但柯豐足家屬等人在執行局,明確表示拒絕履行義務。
鑒于此情,瑞安法院依照《民訴法》102條第6項之規定,對其依法實施司法拘留十五天。對柯豐足的拘留,一是符合法律規定,是有法律依據的,二是柯豐足具有拒不履行法院判決,需進行司法拘留處置的行為,三是依法強制執行民事案件的需要,是對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保護的需要。
法院表示不存在毆打之事
在司法拘留解除之后,柯豐足向媒體反映在實施拘留前被法院工作人員毆打。瑞安法院對此作進一步的澄清聲明。
送拘留所前即2009年12月26日上午,柯稱自己腳痛,瑞安法院表示按規定須要對他進行檢查,一是出于人道主義考慮;二是避免拘留所拒收的可能。
法院稱柯對外宣說被法院工作人員毆打致傷純屬造謠。“如果說,柯反映有被毆打之事,應當書面或口頭向本院紀檢部門、院領導反映,提出相關的材料或線索,我們一定按規定查處。然而柯豐足一直沒有向我院提出,卻在司法拘留解除多天后才向媒體反映。”法院工作人員在新聞發布會上如此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