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強巨額財產來歷不明 自稱唯一開支是嫖娼(圖)
瀟湘晨報2月5日報道 昨日,文強涉黑案進入第三天公開審理。質證從文強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開始。文強家庭3090萬余元財產、支出以及其中1060萬余元來源不明財產的證據,都由公訴人逐筆舉示。文強家總共擁有房產16套,遍布重慶主城。妻子周曉亞買保險就用了近240萬,此外還四處放貸甚至多地藏錢。
公訴方的指控稱,文強家庭財產共計3094.465511萬元,其中,文強犯罪所得折合人民幣1625.1464萬元,文強及其家庭成員能夠說明來源的非犯罪所得折合人民幣406.492045萬元,其余的1062.827066萬元財產,文強不能說明來源。
錢哪去了?買房:最貴的仙女山別墅造價160萬
文強妻子周曉亞之前稱,文強家只有8、9套房子。然而昨日公訴機關指控稱,文強的房產升至16套。從文強夫婦在重慶渝北、渝中、沙坪、南岸等區的房產來看,遍布重慶主城,其中,價值最高的一套屬仙女山修建的別墅,造價160萬元。
周曉亞供訴稱,16套房產中,位于渝北區黃泥磅正和花園的房子,系用其表弟名義購買,加上在瀛丹集團預定的渝中區和渝北區的兩套房子,3套房子都是背著文強買的。而這3套房子,其中兩套現在都變成了爛尾樓。
文強則辯解說,16套房產中包含了曾經在單位時,分配的經濟適用房和集資建房,除此之外,大部分房產,自己不曾見過。文強的辯護律師稱,單位為了給領導干部福利所分配的房產不應該算到其中,這并非文強自己用錢購買所得。
那么周曉亞為什么背著文強買了這么多房子呢?檢方列舉周曉亞的證言稱,是擔心文強和自己離婚,所以“留條后路”。之所以記得這么清楚,是因為周曉亞喜歡用筆記本記賬,每一筆“進賬”都有記錄。
嫖娼:付給強奸罪涉案女子12萬“嫖娼款”
檢方出具的證據顯示,文強在擔任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的17年(1992至2009),工資的收入總計是47.3萬元,其妻子周曉亞的工資收入總計為34萬元。同時,其裝修三套房子共計136萬余元、購買兩輛汽車34萬元的支出也被認定合法。
對此,文強表示,在重慶期間的工資收入除去基本工資,還有績效津貼以及破案獎金等收入,“每次破大案,都是有獎金的”文強表示,當初就在這個法庭(五中院審判庭),審理張君的時候市里的領導曾當場拍板“給了5萬還是10萬的獎金哦”。
文強的庭前筆錄稱,他平時吃、穿、行、用,基本都不需要自己花錢,唯一支出是嫖娼,自1992年以來,在嫖娼上花了12萬元。
檢方宣讀這段筆錄后,文強提出了異議。就此文強當庭表示,“如果你們說這是嫖娼款,我倒是樂于接受的,但是你們不是說這是給被我強奸的女子的么?”
藏錢:蓄水池、辦公室藏錢近千萬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文強有現款2000余萬,取自魚塘。昨天,公訴方的舉證稱,有近600萬元的現金來源并非魚塘,而是在其一個遠房親戚的樓頂蓄水池。
周曉亞的弟弟周澤新證言稱,自2005年起,姐姐周曉亞就將部分現金交給其保管。2009年6月,周曉亞知道文強要出事,就讓他把錢轉移。檢方舉證稱,根據查扣清單,共從蓄水池中起獲人民幣110余萬、港幣113萬余元、美元57萬元以及少量歐元和澳元。檢方指稱,2005年和2007年,文強先后將辦公室內裝有41萬元的紙袋和裝有270萬元的旅行箱交給下屬黃代強和袁元代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