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男女相識1天就開房 同居1周女子1.2萬被偷
揚子晚報消息 昨天記者從溧陽市檢察院了解到,一對中年男女在相識一天后就在旅社開房過起了同居生活,更讓人大跌眼鏡的是同居一周后,男方竟然偷了了女方1.2萬元現金,并就此人間蒸發(fā)。記者昨天獲悉,因盜竊罪,梁某被移送至溧陽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2009年3月底的一天,40多歲的梁某無意中溜達到一家婚介所門口,這時里面正好有一個女子在登記,他們對視了一下后各自走開了。第二天中午,梁某在這條街上溜達時又遇見了這名女子,這次兩人相視一笑。梁某覺得有戲,便上前搭訕。原來該女子姓潘,從外地到溧陽找工作。同在異鄉(xiāng)的兩人相談甚歡,梁某趁熱打鐵,提出兩人處朋友,潘某也同意了。兩人便一起住進了旅社,開了個房間,過起了夫妻般的生活。
由于兩人都沒有一技之長,因此在同居的一周里,雖然也曾商量過一同外出打工掙錢,但是都沒有達成一致。盡管梁某沒有找到工作,不過卻發(fā)現了一條“致富的捷徑”。原來,在同居的過程中,梁某看到潘某每次需要用錢的時候,都會打開隨身攜帶的行李箱,從中取出幾百元。有一天,梁某說自己要買輛大客車做生意賺錢,需要向潘某借點錢,但被潘某拒絕了,潘某說這些錢是她去世的丈夫留給她女兒的,不可以借給別人。梁某很不高興,心里暗暗想著其他辦法。
潘某平時幾乎不離開旅社的房間,吃飯、購物也是跟梁某同進同出,梁某一直沒有機會下手偷錢。直到4月初的一天,梁某終于想到一個好辦法:先找個借口把潘某騙出旅館,再趁機偷錢。當天下午1點多,梁某在旅社門口打電話給潘某,說他跟幾個朋友在某超市玩,要她快點過去。潘某信以為真,放下手頭的事情去超市找梁某。在旅社樓下等了十幾分鐘后,梁某向旅社老板要了房間鑰匙,進房間后把潘某的行李箱翻出來,從箱子里的一個小包中翻出12000元。得手后,梁某若無其事地將房間鑰匙交給旅社老板離開了,同時將手機關掉了,玩起了人間蒸發(fā)。不明真相的潘某在超市轉了幾圈都沒有找到梁某,電話也處于關機狀態(tài)。返回旅社之后,潘某發(fā)現自己的行李箱被打開過,里面的1.2萬元不見了,此時她才意識到一定是梁某所為,于是立刻報警。據悉,梁某已被當地警方抓獲,并因盜竊罪,被移送至溧陽市檢察院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