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透支22萬余元被起訴 稱是銀行上門送卡引誘
新京報消息 41歲男子谷某透支信用卡22萬余元,被訴犯有信用卡詐騙罪。前天上午,谷某受審后泣不成聲,說“銀行也有責任,送卡上門引誘我消費。”
透支信用卡投資
檢方指控,谷某在自知無力還款的情況下,仍然繼續(xù)辦理銀行的信用卡并進行透支,至案發(fā)前其9張信用卡惡意透支22.6萬余元,經(jīng)銀行多次催收后,超過三個月無法歸還。
谷某自稱在保險公司工作,2007年為了啟動一個保險項目,開始透支信用卡投資,那時他月收入一二萬元,償還信用卡不是問題。2008年底,他騎自行車摔傷,兩個月不能工作,透支的錢開始無法償還。
銀行多次催款后起訴。
“上門送卡引誘我”
谷某稱,當時同意辦理信用卡,是因為銀行上門送卡,辦信用卡還有獎勵和紀念品。“銀行也有責任,送卡上門引誘我消費,剛不能還錢就報案。如果我不被抓起來,這半年時間也能把錢還上。”谷某說。警方從谷某身上起獲13家銀行的20余張信用卡。此案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