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女遭蒙面男子強暴懷孕 分娩后刺死嬰兒
昨日,湘潭市岳塘區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陳某提起公訴,當檢察官訊問陳某為何對自己剛生下來的嬰兒痛下毒手時,她稚嫩的臉上透著無奈而茫然的神情。
2009年12月中旬的一天,一名環衛工人在湘潭市建設路口發現一個死嬰并報警。經鑒定,死亡男嬰系被人用剪刀刺戳胸部致死。經查,殺死該男嬰的不是別人,正是他的親生母親陳某。
23歲的陳某來自黑龍江省依蘭縣,去年2月,她在當地遭一蒙面男子強奸。由于受該男子的威脅,又擔心事情傳出去對自己名聲不好,她沒敢報案,也沒告訴任何人,只身來到湘潭市某影樓打工。去年12月11日早上7時多,她避開同事,悄悄躲進衛生間產下了一名男嬰。嬰兒的啼哭并沒有帶給陳某做母親的喜悅。因為擔心別人知道,她拿剪刀連刺嬰兒幾十下,隨后用塑料袋包好,丟到衛生間的垃圾桶內……
事發后的第三天,湘潭市岳塘公安分局刑警大隊的民警在抓捕陳某時發現,她的身體極度虛弱。得知陳某產后一直堅持上班,民警迅速將她送往醫院進行康復治療。
在醫院,幾名女警24小時輪班守護,并專門為陳某配置了合理的營養餐飲。大隊還為陳某募集5000多元,陳某情緒漸趨穩定,身體逐步康復。
由于無知,本應受到法律保護的受害人反倒成了要受法律懲處的被告人,而無辜的孩子卻成了悲劇的犧牲品。據陳某陳述,她去過醫院要求終止妊娠,但醫院要求她出示居住地證明,她不想讓人知道自己懷孕,便不再去醫院。她認為,嬰兒是自己被人強奸后所生,她痛恨罪惡的行徑,又無力撫養,反正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把他處理掉就行了。她不知道,嬰兒也是一條鮮活的生命,從其出生的那一刻起,任何人都無權剝奪其生命。法官稱,陳某的行為涉嫌故意殺人罪,她將為自己的無知付出慘重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