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女被污蔑是“小姐” 2次遭施暴猛咬色狼手指
揚子晚報消息 41歲的淮安市淮陰區女子江萍(化名),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她帶著孩子與公公婆婆住在一起。鄰鄉55歲的男子李明發現她獨居一屋,遂心生歹念,先后兩次趁夜色闖進她的房間對其施暴,第二次遭施暴時,性格剛烈的江萍緊緊咬住李明的手指不松口,氣急敗壞的李明則擊打其面部,并用力將手指從其口中拽出,導致江萍一顆門牙被拽脫落。
事情敗露后,李明潛逃外地長達5年之久,去年11月6日被公安機關抓捕歸案。昨天上午,淮安市中級法院以強奸罪依法判處李明有期徒刑七年半,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2004年7月的一天下午,李明路過江萍家門口時發現她正與公婆吵架,他進去勸架,得知江萍丈夫在外打工。在勸架時,他發現江萍所住房間只有門框,尚未裝門,便產生晚上對其實施奸淫的念頭。
當晚他趁夜深人靜之時,翻墻進入江萍與公婆所住的院落里,順利進入江萍所住的房間。
為防止被人認出,他先將電燈開關線拽斷,然后用手掐住江萍脖子威脅她不許喊叫,強行對其實施奸淫后倉皇逃離現場。江萍礙于面子,在事發后選擇了忍氣吞聲。
事后一個月左右的時間里,李明發現“什么事也沒有發生”,色膽更大,在當年8月6日晚,他再次以同樣手段闖進江萍房間,就在他將其推倒在床上欲故技重施時,江萍一口咬住他的右手中指,見自己手指被緊緊咬住,氣急敗壞的李明用左手猛擊江萍面部,江萍則死死咬住不松口。怕自己惡行敗露,李明用力將手指從其口中拔出后逃之夭夭,讓他想不到的是,他這一拔竟將江萍的一顆門牙拽落。
在李明逃跑后,受此大辱的江萍撿起掉在地上的門牙、捂著流血的嘴,連夜跑到派出所報案。接警后,警方對周圍人員進行摸底排查時發現李明右手中指被咬傷,但他謊稱是在上班時不慎擦傷。就在次日民警準備對其作進一步調查時,李明已潛逃。
去年11月6日,潛逃長達5年之久的李明以為事情已經“了結”,便返回家中。他剛進家門,即被早已得知消息的民警抓獲。
歸案后的李明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辯稱其行為是“通奸”,稱江萍在浴室做“小姐”時就和他認識。經公安機關調查,李明所言純屬子虛烏有。在事實與證據面前,李明最后不得不交代了自己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