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名稅務員擅自修改系統數據幫助親友免稅
京華時報消息 兩稅務工作人員擅自修改親友的機動車登記信息,導致35萬余元稅款無法收繳。近日,經北京市大興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趙某、楊某因犯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分別獲刑。昨天,檢察院向大興區地方稅務局發出《檢察建議》。
趙某和楊某在北京市大興區地方稅務局北臧村稅務所負責私人機動車車船稅征管工作期間,發現私人機動車車船稅征收操作系統中存在一些漏洞,可以通過修改操作系統的相關信息予以免除。
2007 年11月至2009年5月間,二人分別在他們管理的車船稅征收系統操作賬戶下,幫助親戚、好友,擅自修改欠稅機動車輛基礎信息中的“登記日期”和“發證日期”等可導致稅源變更的數據,導致數百輛私人機動車稅款無法收繳,給國家稅收造成了嚴重損失。其中,趙某的行為導致應征未征稅款139960.70元,楊某的行為導致應征未征稅款211684.67元。而二人得到的就只有幾聲謝謝。“最多有人給我一箱雞蛋。”趙某說。
去年7月份,北京市大興區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以涉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分別對趙某和楊某進行立案偵查。同年12月24日,檢察院將這兩起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訴。今年2月2日,為了警示教育國家公職人員,大興區檢察院組織亦莊供電公司等相關單位的數十名工作人員前往法院旁聽了該案件的庭審過程。最終,趙某、楊某因犯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昨天,大興區檢察院向北京市大興區地方稅務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該單位針對個別工作人員法治意識淡薄、知法犯法和機動車稅款征收管理工作存有漏洞等問題,從人員管理、紀律制度和完善征收管理系統等方面進行整改落實,以堵塞漏洞,預防和減少類似犯罪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