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為救溺水少年沉海身亡 被救者悄然離去(圖)
農勇漢夫妻就是在這片海灘上因救人而遇難的。
中新網報道 8月1日,在北海大墩海海面,一對夫妻為營救一名溺水少年而雙雙遇難。目前,北海市委宣傳部正在準備材料,以為這對夫妻申報見義勇為榮譽。最關鍵的一份材料,是獲救者的證言。然而,那名少年獲救后沒再露面。
這對為救人獻身的夫妻,丈夫農勇漢是廣西漁輪廠的工人,妻子鄭文舟是當地一所小學教師,他們的女兒下學期就要上高三了。
據姚先生介紹,他和農勇漢夫妻一樣,都是當地的游泳愛好者,每周都會到海里游泳幾次。8月1日晚7時許,他和陳女士、農勇漢夫妻四人開車到大墩海游泳。當時,天色漸漸變暗,潮水退得很低。沒多久,海上起了風浪,他們便起身往岸上走。這時,海里有人喊“救命”,他們循聲看去,只見一名男孩在風浪里掙扎。
水性較好的農勇漢夫妻便趕過去相救。姚先生和陳女士的水性不如他倆,不敢貿然前往,姚先生跑到附近借救生圈,陳女士在海邊焦急地守望。
陳女士回憶說,風浪中,她看見農勇漢夫妻快靠近溺水少年時,農對妻子說“我去行了”。隨后,農把少年往岸邊推,少年得救了。他回頭尋找妻子,瞬間,就消失在海浪中。陳女士定睛一看,鄭文舟也不見了。
陳女士轉身一看,一名男士牽著獲救少年的手準備離開。她沖過去問:“剛才是你喊救命的嗎?”少年說:“是啊,剛才還喝了幾口水,差點沒命了,幸好有人推了我一把。”他大約13歲,說普通話。
陳女士急切地向附近的人求助,附近的幾個人不識水性,風浪又大,他們不敢貿然下海。幾分鐘后,終于借到救生圈的姚先生跑回來,套上救生圈就下了海。
姚先生在附近海域尋找了十幾分鐘,首先發現了鄭文舟。她面朝下、背朝上浮在海面上。一會兒,農勇漢在不遠處也浮出了水面。姚先生把農先生夫妻倆同時往岸上拉。農勇漢的身體已經發硬,鄭文舟的身體還是軟的。把兩人拉上岸后,姚先生對他們進行了急救,但沒能救醒他們。
120趕到后,醫務人員確認兩人已經遇難。這對夫妻的義舉震動了當地,一家網站相關帖子的點擊率超過4萬。記者看到,先后有數名網友跟帖說,自己是目擊者,看到了農勇漢夫妻救人獻身的經過。目前,警方正在尋找那名獲救少年,并期望更多知情人提供線索,以證實這一經過。
記者了解到,農勇漢夫妻的家人說,他們希望能找到那名少年并不是想圖報答,只是想讓他作個證。
編后語
救人者不應成為悲劇主角
當農勇漢夫妻沉入黝黑的海水中時,一名男士牽著那名被救的少年拔腿就走。孩子不懂事也就罷了,那名男士著實令人不齒。且不說知恩圖報,他總該看一眼是誰救了孩子吧。也許,他擔心救人者的家屬會找上門來索賠。可人家不要啥,只要他和孩子做個證。他的自私和冷漠,令人寒心。
這些年來,“知恩不報”甚至忘恩負義的事時有所聞,比如公交車上,當一位見義勇為者擒獲竊賊遭到對方毆打時,被竊者卻拿了失而復得的皮夾子,不敢吭聲,一走了之。被救者為何屢屢選擇逃避,為什么見義勇為者的悲劇頻繁上演?為什么救人者反倒成為悲劇的主角?
這不僅僅與個別人道德失準的社會現實有關,更與我們這個社會保障見義勇為行為的法律法規缺失有關。應當盡快出臺或完善有關法律法規,明確被救助者的責任和義務,對被救助者的個人行為進行法制約束,以保障部分被救助者的個人行為和道德不會超出社會承受度之外。只有這樣,才能減小見義勇為者成為悲劇主角的可能性,才能激勵更多公民敢于和樂于見義勇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