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酒女趁客人酒醉偷取16萬港幣 稱是小費
華商網-華商報9月18日報道 她是一家KTV的酒水促銷員,在包間內趁客人們喝得暈頭轉向,呼呼酣睡之時,把手伸向客人的腰包,拿走了16萬元的港幣。昨日,這名女孩被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
客人醉酒趁機自取巨額“小費”
2009年10月30日晚10時,丁先生邀請朋友一同來到西安市南二環西段的一家KTV唱歌。幾個人要了不少酒,還叫了酒水促銷員一起陪唱歌、喝酒。兩個小時后,丁先生和朋友們喝得酩酊大醉,他倒在沙發上呼呼大睡。
丁先生身旁坐著陪唱歌的酒水促銷員,是22歲的銅川女孩杜某。按照標準,她陪酒應得100元小費。當她索要小費時,客人卻昏睡不醒。于是,她翻開了丁先生的腰包,發現里面全是港幣。趁著其他服務員不在,她將包內161700元港幣(折合人民幣141034.74元)、70元澳門幣掏出,轉身離去。
KTV的另一名促銷員小吳和杜某同居一屋,早就回屋休息的她看到,杜某慌慌張張地回到房里,手里抱著一沓港幣。“沒事的,這是客人給我的。”杜某告訴小吳,客人喝醉了酒就把錢全部給了她。“不太可能吧,平時陪酒的小費只要100元,給再多也不至于這么多吧。”正當小吳納悶時,經理的電話打了進來急促地問:杜某是不是和你在一起,她有沒有拿著一沓港幣?原來,杜某離去不久,丁先生從昏睡中醒來,順手一摸腰包,大驚失色,他趕緊喊來KTV負責人并撥打了報警電話。KTV服務主管聯系杜某時,她手機已經關機。經過一番周折,服務主管找到了杜某和小吳的租住屋。此時,公安蓮湖分局勞動南路派出所的民警也趕到了。
案發落網稱小費是客人自愿給的
“我不是偷,客人說包里有的是錢,讓隨便拿!”面對警方的盤問,杜某這樣回答。經警方清點后,丁先生被盜錢款全部追回。
警方從包廂內其他酒水促銷員和KTV的服務員處證實,杜某的確向客人要過小費100元,之后見她翻開了客人的腰包,里面全是港幣。她把錢裝在身上后稱要去見服務主管,離開了包廂。案發當天,警方對杜某予以刑事拘留。
2010年3月,杜某涉嫌盜竊一案在蓮湖區法院開庭審理。法庭上,杜某稱,所拿的巨款是被害人給的小費,是經過被害人同意,無秘密竊取行為,當事發后能主動到案,如實供述事實。經法院查明,杜某向被害人索要小費時雙方無語言交流,杜某是由歌廳工作人員將其帶回的,不是自動到案。今年3月10日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法院一審以盜竊罪判處杜某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50000元。宣判后,主審法官在判決書后附上一段對杜某的寄語,希望她能認清自己的罪行,早日改過自新。杜某不服一審判決,向西安市中院提起上訴。
西安市中院審理后認為,杜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定罪準確、量刑適當,遂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