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中學生販賣毒品并雇男同學運毒 一審被判緩刑
蘭州晨報訊 一名在讀高中女生竟販賣毒品!9月25日,記者從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涉嫌販毒的白銀實驗中學女生姚某被法院一審以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五年執行,兩名幫她運毒的同學也各領其刑。
聞所未聞 女中學生販賣毒品
2009年10月,白銀籍吸毒人員韋某偶爾聽說:白銀實驗中學一名叫“姚姚”的女生手中有毒品出售,韋某隨后和姚姚取得聯系,姚姚稱手中有K粉和麻古,要多少有多少。同年11月1日下午,韋某和姚姚相約在白銀市區一歌城包廂見面,姚姚帶來了少量K粉和麻古,讓韋某“驗貨”,韋某確定為真貨。
兩人分手后,韋某向警方舉報,白銀公安分局立即介入偵查。經查,1988年出生的姚某(別名“姚姚”)家住蘭州市,2007年來白銀上學。警方還獲知,來白銀前,姚某就與四川德陽販毒人員魏延忠相識,魏還給過她一小包K粉和兩粒麻古。2009年五六月份,魏延忠讓姚某幫其在白銀出售毒品。
聯系交易 雇用男學生去提貨
2009年11月3日晚,姚某和韋某電話中商定毒品價格,韋某稱要購買30克冰毒、100粒麻古、60克K粉。姚某即讓其男同學張某、魏某幫忙去四川德陽取毒品,并承諾事成后給每人1000元好處費,二人感到既能旅游一番,又能掙錢,于是同意了。
張某、魏某在德陽從魏延忠處取到毒品回到蘭州后,姚某與韋某駕車從蘭州將兩人接回白銀。11月10日凌晨2時許,姚某、張某、魏某返回白銀時,在白蘭高速公路白銀西收費站被布控的公安人員抓獲,當場從姚某攜帶的背包中查獲疑似麻古的毒品兩袋(100粒)、疑似冰毒的毒品二包。經鑒定,查獲的毒品疑似物中,其中54.3克中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 4.4克毒品中含有咖啡因成分。
減輕處罰 三名中學生被判緩刑
被抓獲后,姚某覺得很后悔,決定立功贖罪,并在公安人員的安排下,繼續與魏延忠聯系。白銀公安分局民警遠赴四川,將涉嫌制造販賣毒品的魏延忠等人抓獲,搗毀了一個制毒、販毒團伙。
2010年7月23日,白銀市人民檢察院以姚某、張某、魏某等人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向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審理后認為,姚某販賣并雇用他人運輸毒品甲基苯丙胺54.3克、咖啡因4.4克,販賣、運輸毒品數量大,案發后,能真誠悔罪,協助公安機關抓獲其他犯罪人,有重大立功表現予以減輕處罰;張某、魏某受雇運輸毒品,鑒于二人系初犯、偶犯,與姚某均系在校學生,受外界不良人員的影響引發犯罪,依法對三被告人適用緩刑。最后,法院以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姚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5000元;以犯運輸毒品罪分別判處張某、魏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各處罰金2000元。
目前,姚某不服一審判決,已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