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書舉報非法開采稀土礦 被礦主雇兇砍傷
本報興寧訊 (記者葉仕欣 通訊員劉映波)非法開采稀土礦被村支書舉報,黑礦主胡某浩在其礦山被有關部門查處后,懷恨在心,糾集一幫人將村支書等人砍傷。昨日,興寧法院對此案作中一審判決,胡某浩及幫兇胡某岸分別以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和2年3個月,并判賠償受害人12.6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去年10月間,胡某浩未經有關部門批準,擅自在興寧市羅崗鎮溪聯村上游九節湖非法投資開采稀土礦,廢水流經黃溪村的小溪流,污染了黃溪村的水源。今年2月初,黃溪村村委書記石某了解情況后馬上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胡某浩非法開采的稀土礦被有關部門依法取締。
胡某浩見自己剛投資的稀土礦被關閉,就遷怒于舉報人。今年2月9日下午2時許,胡某浩指使胡某岸等人到石某家以喝茶為由伺機鬧事。胡某岸等人持砍刀砍傷石某和3名村民,后隨即逃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