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男子自稱被逼乞討 每日被蒙眼睛帶回住處(圖)
李保明向記者講述自己的遭遇。
就是這個字條,讓李保明順利找到救助站。
大眾網-齊魯晚報11月10日報道 8日上午,泰安市救助管理站來了一位神情憔悴的殘疾人。在尋求幫助的同時,他向救助站管理人員講述了自己從滕州被拉到泰安行乞的遭遇。9日,記者在救助管理站見到了坐在輪椅上的李保明(化名)。
熟睡中被床單裹上三輪車
9日上午,記者在泰安市救助管理站見到李保明時,他正坐著輪椅曬太陽,雙手和雙腿都已經畸形。雖然口齒有些不清楚,但看到記者到來,他還是很熱情地跟記者打起了招呼。
李保明斷斷續續地說,他是滕州人,今年35歲,患有先天性小兒麻痹癥。10多年前,為了減輕家里的負擔,他從家里出來,靠流浪乞討為生。由于怕家里人擔心,他一直騙家里人說自己接受民政部門的救助住在外面。
“我記得是陰歷九月初一,那天我們當中正好有人去喝喜酒,所以我記得比較清楚。”李保明說,那天晚上,乞討了一天的他躺在滕州火車站附近的長椅上睡覺。大約夜里10點半左右,他突然感覺自己被身下墊的床單裹了起來。睜眼一看,有兩個人正用床單裹著他,連他平時的家當、輪椅一起,抬上旁邊停放的三輪摩托車。抬他的這兩個人他認識,都是他的老鄉,一個40多歲,一個30多歲,都是無業游民。
上車后他發現,平日里和他一同乞討的王昆(化名)和張剛(化名)也在車上。“他兩人一個是聾啞人,一個腿有殘疾。當我問要拉去哪里時,那兩個無業游民說去泰安。我說我不去要下車,他們就用拳頭揍我。”李保明告訴記者。就這樣,他們三人誰也不敢再吭聲。
到達泰安時差不多凌晨4點左右,三人先是被拉到了一個小黑屋里。由于天還沒亮,又不熟悉道路,所以不知道具體位置。“到了之后,來了一個好像是‘小頭目’的人。他很兇地命令我們要好好討錢,不然就砍我們。”李保明說,由于當時屋子里光線太暗,看不清楚這個“小頭目”的樣子。凌晨5點鐘,他和另外兩個人被蒙上眼睛帶出小黑屋,到泰山火車站等繁華地段乞討。
“到現在我也不知道我們住的是什么地方,每次都是天還不亮就蒙上眼睛把我們送出去,然后半夜再蒙上眼睛接回來,我只記得住處半夜有時會聽到火車的聲音。”李保明說。
每天討不到20塊錢就挨打
每天凌晨5點鐘左右,李保明、王昆、張剛三人就會出來乞討,而他們的同鄉就會在離他們不遠的地方“盯梢”。
討來的錢他們一分也不能花,平時吃喝都要靠乞討,討來就吃,討不到就餓著。“大多數時候一天只能吃上一頓飯,而且也吃不飽。我有時候兩天都吃不上飯,餓得不行的時候就去扒垃圾箱撿東西吃。”李保明說。控制他們的人給他們定了“標準”,每天每人至少要討到20塊錢,不然晚上回去就會挨打。李保明邊說邊轉著頭在院子里四處尋找,目光定在立在墻邊的一根拖把上。“就是用這種和拖把棍子似的木棍打我們,打我的頭,我們就只能裹著被子打滾,跑都跑不了……由于我腿腳最不方便,活動范圍有限,經常討不夠20塊錢,幾乎天天挨打。他倆還好一些,有時候能要到五六十元錢。”說到這些,李保明的聲調突然提高了很多,挨餓、挨打成了李保明這一個多月里每天的“必修課”。
李保明說,他們三個人就一直擠在那個只有一張床的小黑屋里。每天夜里一回到小黑屋,那兩個“綁架”他們來泰安的人就會先搜身,清點他們一天當中討來的錢數。“我原來在滕州討來的200多塊錢也被他們搜走了。”李保明說。
說話間,院子門口突然傳來一陣腳步聲,坐在輪椅上的李保明很緊張地歪著身子向外張望。“我害怕他們來抓我,他們曾經警告我們不能逃跑,說跑了也要把我們抓回去。為了防止我逃跑,他們還專門割爛了我輪椅的輪胎。”
憑著一張紙條逃到救助站
當記者問及他是怎么逃到救助站時,李保明說,他是在另外兩個同伴的“掩護”下逃出來的。
“我們其實一直都想回滕州,但是一直不敢跑,也找不到機會。兩天前我們商量了一下,決定趁外出乞討時故意走得分散一些,好分散那兩個人的注意力。我先逃出來,再想辦法‘救’他們。”由于李保明行動最為不便,時間一久,那兩個“綁”他們來的人對他的盯梢稍微放松了一些,所以三個人一商量,決定先掩護李保明逃跑。
8日下午,他們終于等來了機會。趁那兩個人不注意,李保明逃出了監控范圍。逃跑的路上,李保明遇見一個熱心市民,主動問他要去哪里。當李保明費力地說清楚“救助站”這三個字時,這位市民掏出筆,找了一張紙,把“救助站”三個字幫他寫在了紙上,囑咐他拿著這張紙問路。“你看,就是這張紙。”李保明一邊說,一邊從輪椅后面的袋子里掏出一張皺皺巴巴的紙。記者看到,這是一張廣告宣傳單頁,中間空白的地方寫著“救助站”三個字。
“他來的時候衣服很臟,都是塵土,頭發也很長,我們給他理了發,拍打干凈衣服,又給他準備了飯菜。”泰安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員說,了解了李保明的基本情況后,他們立刻與滕州市救助管理站取得聯系。
“在救助站,是我這一個多月來第一次吃飽飯,有菜有饅頭。我想回家,然后再想辦法救另外兩名同伴。但是我心里也沒數,不知道能不能救出來……”李保明低下頭告訴記者。
當記者問他為什么跑出來不報警時,他說是因為害怕被報復,畢竟“綁”他們的都是同鄉,都認識。
滕州救助站確認其身份
為了確認李保明的說法是否屬實,記者根據李保明的描述,走訪了泰城財源大街、火車站等多處較為繁華的地段。同時,記者聯系了滕州市救助站。
9日下午,在財源大街西段,常年在財西街路口修鞋的李師傅看到記者手中拿著的李保明的照片后,馬上告訴記者,他曾經見到李保明在附近乞討。“我天天在這里修鞋,有什么陌生的流浪乞討人員我都知道。大概20天前,我見過這個人,他好像有點小兒麻痹。和他在一起的還有一個年輕人,也不知道和他什么關系。他在前面乞討,那個年輕人在一邊跟著。半個多月前財源大街修路,我就再沒見過他們了。”李師傅說。
在旁邊的一處小商店里,老板陳先生也表示,大約半個多月前他看到過李保明。當時李保明腿腳不便,手指也嚴重變形,給他留下了比較深的印象。
在泰山火車站,一名七十多歲的流浪乞討人員辨認出了李保明的照片,說他曾經在紅門乞討時遇到過李保明。當時他看李保明討不到錢物,一天沒有吃飯,還把自己的食物分給了李保明一半。“我當時問他幾天沒吃飯了,李保明也不吱聲,只顧吃飯。吃完飯我們就分開了,之后沒有見過面。”這名乞討人員說。
隨后,記者聯系到了滕州市救助管理站。救助站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9日已經核實了李保明的信息。李保明今年35歲,是滕州市洪緒鎮苗橋村人,家庭條件困難,屬于低保戶,家中父母尚在,還有一個弟弟。至9日下午4時,滕州市救助站仍未聯系到其家人。工作人員表示,聯系到李保明的家人,與其家人協商之后,救助站才能確定具體處理措施。
涉嫌綁架、非法拘禁和人身傷害
就李保明所遇到的情況,記者咨詢了泰山車站公安派出所。
民警王艷分析了李保明的情況后認為,那兩個將李保明和其同伴從滕州轉移到泰安的人,有綁架的嫌疑。來到泰安后,這兩個人又伙同泰安的另一個嫌疑人,將李保明與其同伴關入房屋,不允許自由出入,有非法拘禁的嫌疑,同時還侵犯了他們的人身自由。根據李保明所描述的因乞討不到一定數額金錢,就遭到毒打的情況,有故意傷害的嫌疑。
綜上所述,這三個犯罪嫌疑人具有綁架、非法拘禁、人身傷害和侵犯人身自由等犯罪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