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一民警酒駕撞傷人 2小時后被刑拘開除公職
據重慶晚報 11日晚9時24分,江北區盤溪轉盤水產市場門口發生一起致2人受傷、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經查,肇事車駕駛員系渝北分局一民警。記者昨日從市公安局獲悉,該肇事民警因涉嫌酒后駕車,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并開除公職。
據介紹,事發后,市公安局紀委、督察部門迅即介入調查,查明肇事駕駛員系渝北區公安分局民警李林英。李林英當晚飲酒后,駕駛私車回家途中將兩行人撞傷。
A.處罰依據
鑒于該民警行為違反了中央政法委關于從嚴治警“四個一律”、公安部“五條禁令”、重慶市公安局隊伍管理“十條禁令”的相關規定,并觸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據法律規定及有關紀律要求,市公安局在查明事實后,僅用了2小時便作出決定,對肇事者予以刑事拘留并開除公職。
B.警方態度
市公安局紀委、督察部門負責人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執法者更應模范帶頭遵紀守法。重慶警方“內除積弊、外消積怨”的決心和力度不會變,警方有信心、有決心、有能力管好隊伍。
市公安局表示,重慶警方堅持親民愛民、鐵腕治警的決心,不會因為極個別人對“從嚴治警”的質疑而動搖。警方對民警違法違紀、傷害群眾利益等行為將一如既往堅持“零容忍”,弘揚公安機關親民愛民優良傳統,鍛造公安隊伍過硬作風,確保公安民警政治安全和職業安全,堅決維護公安機關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