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丟手機后怒打72歲小偷被拘留4天
據華西都市報 昨日,被行政拘留的彭麗女士終于可以回家了。
6天前,她從小偷身上找被盜的手機,并把小偷打了一頓。可她沒想到,自己為此付出了被行政拘留4天的代價。
2月19日,家住成都市金堂縣廣興鎮的彭麗和朋友們一起打牌,72歲的劉華在一旁圍觀。彭麗打了一陣牌,起身去上廁所。回來后,她發現手機不見了。由于圍觀的劉華此時不見了蹤影,彭麗懷疑是劉華偷了手機。 當晚6點,彭麗將劉華攔住,并從她身上搜出了自己被盜的手機。“證據確鑿,她就是賊,太可恨了。”彭麗說,她一怒之下動手打了劉華。經醫院鑒定,劉華面部多處軟組織受傷,左眼紅腫。
“彭麗的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金堂縣公安局依法將她行政拘留。”辦案民警何磊說,偷手機的劉華本該被行政拘留8天,但她年齡已達72歲,所以不予執行。
“發現東西被盜應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如當場發現或證據確鑿,應將嫌疑人送至公安機關,切莫動手打人。”何磊說。(代建飛記者曹一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