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襲警兇犯獲死刑 犧牲民警妻:終于了卻心事
據齊魯晚報 震驚全國的泰安“1·04”持槍殺人案今天在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經過9個多小時的審理,泰安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判處被告人劉建軍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故意殺人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判處被告人劉建民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據了解,劉建軍,男,1960年1月16日出生,漢族,大學文化,無業,住泰安市泰山區虎山路。該被告人曾于1984年和1993年先后因犯故意傷害罪、盜竊罪、脫逃罪被判處刑罰。劉建民,男,1955年1月7日出生,漢族,初中文化,德州市聯通公司內退職工,住德州市德城區東風東路。
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劉建軍、劉建民預謀后報復行兇,劉建民用電動車將劉建軍帶至現場附近,由劉建軍持刀捅刺被害人竇廣東要害部位致其死亡。被告人劉建軍殺人后潛逃回家,為抗拒抓捕伙同其兄劉魯民(已死亡)用雙管獵槍、砍刀等作案工具當場槍擊、捅刺辦案民警,致3人死亡,1人輕傷。后在逃跑過程中,二人持槍、刀等作案工具劫持車輛繼續行兇,致民警和群眾1人死亡,2人重傷,3人輕微傷,多部車輛受損。
法庭最終宣判,被告人劉建軍犯故意殺人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劉建民犯故意殺人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民事部分依法賠償。
宣判后,被告人劉建軍當庭表示不上訴;被告人劉建民提出上訴。(記者 路冉冉 王顏 陳新)
“終于了卻了一件心事”
犧牲民警夏波的妻子聽審過程中難掩傷心
“我感覺終于了卻了一件心事!”法官宣布判決結果后,犧牲民警夏波的妻子董薇薇沉痛地說道。
14日早上不到9點,董薇薇就來到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庭審現場,她和部分烈士家屬一起坐在法庭右側的中間位置。“公婆年齡都大了,我沒有叫他們來。”她說。
9點半,庭審開始,嫌疑人被押上法庭,董薇薇說當她看到殺害她丈夫的劉建軍上法庭還昂著頭、一副耀武揚威的樣子時,她感到出離憤怒。之前她沒有見過殺害丈夫的兇手,當看到他時,她心里的恨沒有辦法用語言來表達。
“早上孩子還喊著爸爸,到了下午就成了陰陽兩隔。”公訴人宣讀起訴書時,董薇薇忍不住淚流滿面。在整個庭審過程中,每當聽到丈夫的名字和與丈夫有關的事情,董薇薇就忍不住流淚。
董薇薇一直在現場等到晚上7點半多審判結束才走。聽到判決后,董微微說一件心事終于可以了卻了。“雖然還不能看到殺人犯被處決,但知道兇手將會得到應有的處罰后,心里感覺終于踏實了。”她說。
“1·04”案件回放
2010年12月29日,德州市德城區發生一起殺人案件。2011年1月4日11時20分許,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區分局刑警大隊和岱宗坊派出所民警協助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偵查人員到案件重大嫌疑人之弟家中調查了解情況。在民警亮明身份準備入戶時,突然遭到室內2名犯罪嫌疑人隔著柵欄式防盜門開槍射擊。犯罪嫌疑人在將3名民警、1名協警打傷后,搶劫一輛過往汽車逃跑。
泰安警方指令巡特警、武警、刑警、交警等各警種在全城布控堵截。犯罪嫌疑人在駕車持槍逃竄過程中,先后持槍搶劫、換乘4輛過往車輛,其間開槍打傷2名駕駛員,并不斷向追緝民警開槍射擊。民警最后將犯罪嫌疑人的車輛圍堵在泰山區文化路中段,用警車撞擊犯罪嫌疑人駕駛的車輛,致使其無法行駛。但犯罪嫌疑人仍持槍、持刀拒捕,民警與他們進行搏斗,當場抓獲罪犯劉建軍,另1名罪犯劉魯民被劉建軍槍殺。警方共繳獲立管雙筒獵槍1支,小口徑手槍1支,砍刀及匕首5把,小口徑射擊運動用彈180枚,獵槍彈7發。
在泰安“1·04”持槍殺人案件中,夏波、肖斌、齊洪海3位民警和協勤李良不幸壯烈犧牲,另有4名民警和1名協勤負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