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逃嫌疑人路上勸架暴露身份 因扎傷情敵逃亡4年
據京華時報 王某扎傷情敵后潛逃4年,在此期間,他沒離開北京,并在工作中結識了現在的妻子黃女士。今年2月,王某路遇一起交通糾紛,并上前勸架,當他作為證人到派出所錄口供時,被警方識破身份。昨天上午,王某出庭受審。據悉,黃女士不計前嫌,保釋了丈夫,并與傷者達成賠償協議。
>>庭審現場
對于指控沒有異議
上午10點,現年23歲的王某與黃女士一起來到房山法院。他們相視一笑后,分別坐到被告席和旁聽席上。由于案情簡單,法院適用簡易程序進行審理,王某本人也沒有聘請律師。
法官宣讀起訴書稱,2006年12月23日晚8點多,王某在北京市房山區城關街道萬寧橋北側路邊,與情敵田某互毆時,持刀將田某扎傷后逃走。經鑒定,田某為輕傷(上限)。今年2月27日,在逃4年的王某被查獲歸案。
在法庭上,王某說得最多的一句話就是“我(對指控、證據)沒有異議”。由于王某沒有提交任何證據,也沒有做出過多辯解,庭審不到半小時便結束了。法官宣布休庭擇日宣判后,對王某說:“你可以走了”。
>>案件經過
男青年為情人動刀
在2006年,年僅19歲的王某在房山區永安批發市場,幫人做批發白酒生意。在忙生意的過程中,王某認識了在房山一家東來順飯店做白酒促銷員的黑龍江姑娘朱某。
王某坦言:“我對朱某有點意思,想跟她談朋友。朱某跟我說過她有男朋友的事,但是她說他們已經分手了,所以我就和她交往起來”。
實際上,朱某并沒有跟男友田某徹底分手,二人只是吵了一架。朱某說,因為家人不同意她和田某交往,所以,在吵架后她沒給田某打過電話,但田某一直給她打電話希望和解。
2006年12月23日傍晚,王某在買水果時順便買了一把水果刀,此后,他去接朱某下班。湊巧的是,田某也于當晚去接朱某下班。
田某與王某同歲,他供述稱,當晚8點多,他看到朱某跟別的男人走在一起,那個男人還摟著朱某的腰。田某尾隨著,走到萬亭橋附近時,他再也無法壓抑心中怒火,上前將兩人分開。田某和情敵互毆起來,結果被連扎三刀。
事后,田某被朱某送到醫院,王某從此開始逃亡生活。
>>逃亡始末
路上勸架暴露身份
案發當天,王某因涉嫌故意傷害被警方網上通緝。
王某說,他一直沒有離開北京,甚至沒有離開房山,他辭職后到一家飲用水配送中心上班,平時住在宿舍內,很少回家。工作中,他認識了妻子黃女士,但并未和黃女士提及過“身世”。去年,兩人領取結婚證,但至今還沒辦婚禮儀式。
今年2月,王某路遇一起交通糾紛并上前勸架,他以證人身份被帶到北苑派出所。警方查詢王某身份時,發現王某系在逃嫌疑人。
>>庭后追訪
妻子表示不計前嫌
在法庭門口,黃女士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我不怪他,這畢竟是幾年前的事了,誰都有糊涂的時候”。
黃女士在得知丈夫被抓后,為丈夫申請取保候審,隨后又和丈夫的家人一起前往田某家道歉,希望能取得對方的諒解。
今年2月19日,王家給田某6萬元,作為賠償,雙方簽署了調解書,田某同意不再追究此事。2月21日,田某前往派出所撤案,并明確表態不再追究王某的刑事責任。
記者問黃女士:“如果王某被判刑,會不會等他?”黃女士笑答,他已經改了,而且我們已經賠償了田某,我相信“他不會進去的”。
庭后,法官告訴記者,以王某目前的情況,法院很有可能對他施行緩刑。(記者孫思婭)